退休:职工因年老或残疾而丧失劳动力,退出生产和工作岗位并获得一定物质帮助的制度
享受养老保险的基本形式,具有普遍性
养老保险的待遇:退休金、医疗待遇和死亡待遇、其他待遇
退休、离休、退职(职工不符合退休条件,但是已近丧失劳动力,退出岗位的制度)三种情况可以享受养老待遇
退休条件:年龄条件、工龄条件、缴费年限
(1)年龄条件
一般退休:男一般60岁,女工人50岁、女职员55岁
提前退休:男公务员55岁、女公务员50岁
不受年龄限制:1、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或工伤、职业病致残------经依法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连续工龄满30年
有关部门批准延迟退休:正职不超70岁,副职不超65岁
(2)工龄
职工:退休年龄+连续工龄满10年
公务员:提前退休连续工龄满20年,男要55岁,女要50岁
连续工龄满30年和因工伤、职业病致使完全丧失劳动力的
(3)缴费年限
注意凡是个人缴纳保险费的职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的连续工龄条件被缴费年限所取代
达到退休年龄并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或个人缴费年限和视同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
退休后的劳动关系
1、已享受养老保险或退休金
劳动合同终止,如继续用工为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44、劳动争议司法解释7)
2、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
北京、江苏: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单位无需办理终止或退休手续,继续用功为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1)
北京、江苏的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无论是否办理手续,继续用功按劳务处理,全国其余地方到退休年龄并办理手续,继续用功才按劳务处理
在上海,单位必须办理终止或退休手续,办理后继续用功为劳务关系,不办理为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