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年101号文,完成投资不用缴税,之后再转让时候缴税
2014年116号公告 分5年缴纳
2016年62号公告评估价格不合理,要进行调整
2019年74号公告,无偿赠送房地产,处理一样
第3点
对纳税人(再转让人)最不利
列类
王五(500万)→张三(1000)→我(免费)→李四(2000万)
a。实际取得成本 张三500万
b.计税成本,转让价格500万税务不认可,认为1000万 所以计税成本是1000万
财税2016年101号文,完成投资不用缴税,之后再转让时候缴税
2014年116号公告 分5年缴纳
2016年62号公告评估价格不合理,要进行调整
2019年74号公告,无偿赠送房地产,处理一样
第3点
对纳税人(再转让人)最不利
列类
王五(500万)→张三(1000)→我(免费)→李四(2000万)
a。实际取得成本 张三500万
b.计税成本,转让价格500万税务不认可,认为1000万 所以计税成本是1000万
财税2016 第101号文 股权投资 递延至股权转让时交税,此时股权估值高的,对自己最有利。
利用该税收优惠,且未来不发生转让的情况下,可以将技术入股的估值估高,可以在税前摊销扣除费用,企业所得税就少了。
财税2016年62号公告 如果入股的价格明显不合理,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财税2019年74号公告 个人无偿赠予房产 与股权赠予是类似的
股权转让成本
股权成本(原值)确认难点
投资额超标:
投资额1000万,300万进注册资本,700万进资本公积,成本=1000万
非货币资产不合理估值入股
股权多估值的,未来能不能作为成本扣除?不确定。有权进行核定
【财税2016年101号文】
甲:用1500万股权(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乙公司,增值1500万,*25%交税,税务允许分5年交税,每年交300*25%=75万的税;甲公司投资时点不用交税,转让股权时一起交税。
不转让的时候,增值部分可以不交税
【财税2016年62号公告】
原始凭证无法提供
初始无偿受赠:
【财税2019年74号公告】
作业:看无偿赠送房地产。处理模式类似
第三条,对股权再转让方(纳税人)最不利,不能适用
股权计税成本:转让方取得股权时 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
实际取得成本:转让方取得股权时实际付的钱
1投资额超标
300万元注册、700万元资本公积或溢价
税务机关按照1000万元认成本
2不合理估值入股
非公
财税 2016 101号文
财税 2014、116号文,股权投资、可以分5年交税
2012--62号公告---如果估值不合理,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2015--11号,个人如果一直不转让,可以用高估值
企业--原始凭证无法提供
A企业其他信息--股东会等资料
B核定15%
C账面价值
个人--没有提供任何资料
无偿取得---67号公告
原持有人股权投入价值---可扣除
财税2019 -74号公告(关于无偿赠送房地产处理方式类似)
各地税局主流
第三种情况--对纳税人或股权再转让方最不利》》
股权计税成本:
实际取得成本
股权转让成本的确定
一、企业
财税2014年116号公告
股权对外投资(非货币投资入股,股权、房地产)当然也是股权转让行为
财税2015年41号公告 增值部分分5年缴税
财税2014年101号公告 转让时候交,但不转让呢?
财税2016年62号公告,针对能够折旧的资产,抵扣企税的情况下,防止过分高估,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即调整。
二、个人
财税2015年41号公告,
三、原始凭证无法提供
各地税局主流操作就这三点
四、财税年67号文
财税2019年74号,无常赠与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