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三重门

1、再审受理阶段(形式审查)

6个月或应对之知道之日起6个月

接受委托时先判断时效问题,第二个在做案件准备工作期间切记不要超过6个月。有些客户犹犹豫豫,切记提醒客户不要超过时间。

管辖范围:总部+6个巡回法庭

最高院的可以向最高院递交再审材料。有些高院是不接收再审材料,有些是接收的,所以要根据地域情况,先了解清楚。

再审申请书,要指明原审判决是违反了规定的哪一项,非常考功夫,是敲门砖,要写好。

有些申请书表达非常详细,但不符合格式。再审申请书,必须明确指出二百条第几项,具体情形包括哪些,符合第几项情形有哪些等等。

处理再审申请书外,有些法院要求看原件收复印件。

证据,有新证据要做证据说明,有些会要求制作电子版。

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

民商事二审案件

民商事再审案件

不服巡回法庭二审生效裁判的再审申请案件、环境资源类的案件,由最高院本部受理。

 

2、再审审查阶段

审查方式:径行裁定 阅卷审查 询问当事人

最高院有些是径行裁定,进入的可能性不高;

如果争取到听证的机会,后续还是比较有机会的;

不是所有的高院对再审申请案件都进行庭询,广东高院一般都还是会给当事人庭询陈述的机会;因为二审判决一般不会有过于明显的错误,看起来还是很有道理,很少存在一眼就看到的错误。但是开庭后,双方当事人陈述一些背景情况后,可能存在改变观点的机会。

审查标准的问题:

审查标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再审法官既要维护既判力,又要纠正错误。如果只是一点瑕疵,进入后还是维持结果,正常来说是不会让它进入再审。

当然如果有明显错误,那还是要进入再审程序。

既要保护合法程序,又要减少诉累。

再审审查期间是3个月,但快到期也会延长审限。

审查标准:裁定驳回、裁定再审(提审(改判可能性高)、指令再审(结果不好说))、裁定准许撤回再审申请、裁定终结再审审查程序。

第三重门

生效判决是一审程序作出的按一审程序审理,是二审程序作出的按二审程序审理。

审理期限6个月

改判标准:

适度从严+自由裁量范围内不改判(不能因为观念不同而改判)

改判案件在shen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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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审申请(形式审查)

1.再审期限:6个月(知道或应当知道)

2.管辖范围:总部+6个巡回法庭  部分审院不接再审材料  

3.所需材料:再审申请书+原审文书(需要原件)+证据+委托手续

4.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最高院抗诉由本部处理。

5.不服巡回法庭一审、二审裁判;环境;矿属资源确权案件均由最高院本部受理。

二、再审审查阶段

1.审查方式:径行裁定  阅卷审查  询问当事人

2.审查标准:法定事由审查+全面审查

3.审查期限:3个月(快到期会延长审限)

三、再审审理阶段

1.审理程序:一审程序或二审程序

2.审理期限:6个月

3.改判标准:适度从严+自由裁量范围内不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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