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与BOT的区别】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指的是合同关系]
BOT(Build-Operate-Transfe)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另外细分还有BOOTBTBOO等十多种。「主体特定,合同的合作模式」
(4)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ManagingContractor",简称MC意为“管理型承包”,不同于施工总承包,发包人与某个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单位签订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及管理。该模式就是一种“工程代建”,模式最早起源于美国发明的建设经理制,代建模式长期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践中也比较常见。
委托代建主要分类为:政府代建、商业代建、资本代建
(1)专业分包
专业分包是指总承包方经过业主单独书面许可或者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部分专业分项工程单独发包给第三方施工,通常由总承包与专业分包方签订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合同,比如门窗安装、消防、玻璃幕墙、地基基础工程等。【合法专业分包的四个条件】
(2)劳务分包
是指总承包或者专业承包方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单位完成。【重点关注:劳务分包为“劳务清包+部分辅助性器械”,还是属于“包工包料+大型机具设备”】
【“指定分包】:就是业主或发包人指定总承包方将某一部分具体分项工程单独分包当然发包人不得单独指定分包人,只能指定分包施工内容。
【“直接分包”】:发包人或业主通常也可以就部分分项工程直接与第三方分包单位(总承包方承建内容外)签订工程分包合同,不需指定总承包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对于分包方来讲跟谁签订分包合同,就由谁承担合同付款责任。
转包: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即转包人),转包后,转让人即承包人退出原总承包关系,受让人即转承包人成为承包的另一方当事人,转让人对受让人的履行行为不承拍责任转包从理论上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性转让。
挂靠:最高院建工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5.实际施工人的关联争议
区别于劳务公司或者劳务班组长劳务款与工程款的区别,也就是纯劳务与“包工包料”的区别。
一个项目可以存在数个实际施工人,不仅仅一个。
建工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三类实际施工人不适用于挂靠情形,发包人不对实际施工人承担付款责任。【实务中常否认挂靠,主张为转包】
实际施工人比合法的内部承包人权利更广泛,核心是有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债权为此,在制定诉讼策略需重点考虑。
“发包人欠付金额”的举证责任在于实际施工人,发包人认为不欠付或欠付多少承担举证责任。
实际施工人原则上不享有工程价款优先权。另外,实际施工人应对承包人对外债务司法查封的执行异议是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