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治:时间效力司法解释的重点梳理与司法适用指引

 

 

 

 

 

 

 

 

《时间效力规定》需要识别规范:法律事实、修改规范、新增规范。

 

总则第四条:原则问题具体化

比如人格权编,动态系统论,告诉你具体如何判断、如何适用。比如什么叫重大误解、什么叫显失公平,需要对具体适用作出规定。比如人格权编如何认定侵权。

《民法通则》101条、《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五章。

不是新增的制度,而是对原有规则进行进一步细化。纯粹裁判规范。

新增规范与原则问题具体化的识别:

总则第五条:既判力优先于溯及力

[展开全文]
 
邹治:时间效力司法解释的重点梳理与司法适用指引
¥399.00
点击购买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