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须存在劳动聘用关系;需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任务。
高某诉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
原告老师按要求将手写教案递交教务处审核,结果被教务处弄丢。老师将学校诉至法院。直接侵犯物权(教案原件),但拟制的著作权侵权(教案承载的内容亦丢失)。
涉案的教案作品属于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原告高某享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职务作品主要指:软件作品以及地方志:
-软件整体上属于特殊职务作品(由单位下达任务、单位对外承担责任)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5条特殊职务作品。
单位可以与个人约定将普通职务作品约定为特殊职务作品。这个约定是有效的。学而思案
学而思诉乐课力(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2016年)
焦某等与上海学而思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均约定其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任何设计图、工作计划、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文字、图形、摄影、录音、录像制品,属于职务作品,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用工单位享有。因此,上述七位老师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编写包括涉案教材在内属于其业务范围内的作品,则作品除了署名权外的其他著作权应分别归属于其用工单位。
一般职务作品:例如老师出的考试考题,两年内学校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