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作品有两种:独创性的选择;独创性的编排。

《鲁迅全集》不能体现独创性的选择,尤其是不需要选择,不是汇编作品。如果是《鲁迅选集》,则通常构成汇编作品。

法学期刊,有选择的发表,并且每个编辑的选择及编排均不同,故构成汇编作品。

 

报刊作为其选择、编排的文稿的主体,对汇编作品有权。

 

王迁老师:知网不属于汇编作品。

 

韦某诉韦某(族谱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

著作权法保护事实汇编作品的前提是对事实的选择或体例安排上具有独创性。上诉人韦某主张享有著作权的25页族谱资料虽然记载了在若干自然村屯上曾经生息繁衍的祖先及其后代的名字,并对这些名字按辈份大小进行编排,但这种编排不具有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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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作品:双重权利,双重许可。

 

鲁迅全集是不汇编作品,但是鲁迅选集就可以是汇编作品。

汇编者只针对整体,不针对单篇作品。

双重权利、双重许可,对事实、数据和其他不享有著作权的材料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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