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量刑的步骤与方法
一、选择起点刑
1、选择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来确定量刑起点。
2、考量因素有那些?
对案件社会危害性和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综合分析。
3、注意哪些问题?
A、以相关犯罪构成的既遂状态来选择;B、选择起点刑时考虑的因素应当尽量排除后续调整基准刑的情节或者因素。
4、常见罪名怎么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量刑指导意见。
5、不常见罪名怎么选?
A、如果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包括有期徒刑和拘役的,一般将6个月作为起点,综合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危害性后加减1-3个月作为起点刑;B、如果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对应的法定刑幅度不包括拘役,一般以法定刑幅度内的最低法定刑为基点,综合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危害性增加1-6个月作为起点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