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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劳动局
你局八月三十一日(65)劳薪字0678号函收到。现简复如下:
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方面酌情给予补助。1965年
2、劳动争议纠纷 是按照影响力,还有多少类似员工,等来收费。
3、劳动法争议案件的代理时劳动法律师最核心的业务
4、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超出一倍部分只能适用劳动争议的一
5、中小微企业用工不规范 客户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