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创始人之间股权安排
一、创始人之间股权安排的重点:
重中之重——控制权
控多少?
三分之二表决: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减少注册资本。
其他表决权:公司章程规定(约定);
完全控制:三分之二;
相对控制:51%
特定事项一票否决:34%
股权不等于控制权;创业之初达成共识
实际控制人如何控制:
1、直接控制高股权比例;
2、有限合伙/多层控股公司;
3、一致行动协议、投票权委托;
4、章程及股东协议约定(如表决权合并);
5、AB股(多倍投票权);
境外上市/非上市公司:均可采用多倍投票权;
境内上市新规:允许多倍投票权;
境内非上市公司:公司法VS实操
联合创始人及核心高管的股权如何安排?
1、明晰权责利:有梯度、有动态调整;
2、提前规划:预留未来引入合伙人的额度;
3、创始人股权绑定及股权成熟机制:设置绑定期及股权成熟机制(按年、项目、融资进度);
4、创始人退出机制:未成熟的平价收回;已成熟的按约定价格收回。
创始人股权均分的话要尽快补救:如海底捞的股权变化(张勇夫妇收购施永宏夫妇股权,从均分到占控制权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