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方式:
执行程序中:发包人对工程款金额无异议,可以裁定优先受偿;发包人有异议,法院暂停分配或预留份额,告知承包人另行起诉,取得生效文书后参与分配。
表述:金额、对象要确定,就拍卖、折价的价款;就被告欠付原告的工程款---
销售款:可视为折价、拍卖所得,优先权及于
可以以发函的方式主张优先权,最好有第三方的证明材料
调解方式确认:2019最高法民申275号判决,无禁止性规定,可以以调解方式确认优先权
以房抵债:已办理产权登记---没争议
没办理产权登记:以房抵债协议为诺成性合同,签署了,就视为行使优先权,可以对抗其他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