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的行政许可:负面清单
- 等内等,等外等;
- 股份公司的股权变更的登记问题(目前仅登记发起人);
- 电子营业执照的安全性问题:假国企、假央企
- 不合理注册底本、经营企业等问题;
- 法定代表人权限:信息披露义务
-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认可度的问题
- 法人注销:老人趋去世,清算与继承
- 冒名登记问题:直接涤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 公司登记制度的现代化:公司章程的公开性
-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上限:股权代持的效力?
公司治理大纲(最早华为公司内部制定)
三十二:六大登记事项:(六)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人等没有要求登记。
以前公司章程是备案,现在删除了备案,仅有登记,公司章程现在该何去何从?
理念和法律思维方式 变化
1、公司设立宗旨的完善
第一条 职工 根据宪法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弘扬企业家精神
2、法定代表人制度体系调整
第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3、封闭公司冲突的救济措施完善。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五个主体的赔偿之诉)
4、人格否认制度的横向扩张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人格横向否定诉讼)
33条 电子营业执照 提高安全度
34条 变更登记
35 法定代表人
行政机关审查义务,属于形式审查还是属于实质审查。
合理存疑的 应当让申请人补充相关资料。
登记 要公示 备案 不公示
新公司发取消了备案 章程?
关于公司登记制度现代化 文章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一个以上
章程有股东共同制定 公司治理机构
出资方式 增加股权、债权
LLP 转成 律所
评估 董事 催缴出资的额义务
深圳斯曼特公司一案
崔进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2弘扬股权文化 3维护交易安全 保护债权人利益 4保护职工权益 5
6弘扬企业家精神 7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9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事实董事与影子股东
滥用期限利益
债权人查公司资产
现金为王,现金充足
负债率
有效公司数量
泡沫公司,0资本就是借别人的钱下自己的金丹,不一定能作为分红入个账,董事会的授信义务。
没有按时缴纳出资受众是公司,受损也是公司,公司受损就是股东受损。
受合同法的规制
股权转让,债务转让,事前规则事半功倍
债权到期 加速到期出资 公司法54条 代为求偿权 请求权基础 公司的请求权密切联系
并非破产法的专有 5年内实际缴资 的能力
公司资产、公司资本、有效公司不多。
认缴期限 明晰股东的出资责任及连带责任;未按承诺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责任(49条);注意第三款,强调了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股东之间就出资义务的连带责任(第50条),公司成立后vs公司设立时;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之间是有连带责任的。全部出资瑕疵承担责任;强调公司设立时的实缴部分。
股东失权制度的完善(第52条);
一先催缴,给60天宽限期;二60天为缴,开董事会形成失权决议,三自决议发出之日起该股东失权;四失权股东有异议可以在30日内起诉;五相应股权的处理,6个月内转让或者减资注销,若不成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
对瑕疵股权转让甲乙规制
产权规则;责任规则
一是未届出资期限的;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转让人承担补充连带责任;二是已届出资期限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连带责任,除非受让人不知情也不应当之情,由转让人承担责任。
加入公司统一的事前规制事半功倍。并未采纳
增强了公司董事对公司资本按期的职责
对公司核查的义务;发现公司资本未足额缴纳,要催缴;未履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赔偿责任)(第51条)。
抽逃出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股权变更时,要告知公司,公司
公司法大修订
更加体系化,科学化。
商法中的头部法 ,民法典 中的特别法 ,公司法修改是。
民法典中营利法人章节;法人住所的规定 客观住所 以登记为主,能解决送达难; 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登记 不能完全解决送达难,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包括行政机关和 司法机关;公司住所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比较适合;具体规定之间的冲突;
清算义务人 从民法法总则开始 董事会清算义务人 保管账册和财产的义务 九民纪要 违反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无关 小股东未实际参与经营 可以免责 执行公司事务
实质董事 不具有职务 可以实际股东、实际股东; 影子董事 形式上实质上的统一 。
合伙企业法 公司法
派生诉讼 代表诉讼
法定代表人 董事或经理担任。 法定代表人辞任, 委托合同关系,委任关系。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确认新的法定代表人。 不得善意对抗第三人;三十天不选新法定代表人,或选不出来,约束,没有相应的规定。 更正登记之诉,没有障碍。广东省登记规定 可以空缺。 登记联络员。
1、合伙企业的财务账簿只能查阅、不能复制;诉讼请求要求复制因无法律依据,而不被支持;
2、有限公司对公司的会计凭证也不能复制,实务中最多执行法官陪同摘抄。股东以摘抄文本作为证据起诉,但是因摘抄记录并无执行法官等其他中立方见证而不能被采信。
3、非上市股份公司无任何法律依据可以查阅、复制账簿、查阅、复制会计凭证;上市股份公司可以依据《证券法》等规定行权。
4、指导案例在司法实践被采纳度是很低;
5、纵横一体式的人格否认:债权人的核武器
《九民纪要》相关规定。《破产法》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
一人股东,举证责任倒置,不区分国民企
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的瑕疵容忍
1年的除斥期间,提醒股东关注公司治理,公平与效率兼顾
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以实际股东参与管理,被一半股东认可
要素缺一不可
代理人不忠诚
57#可以,说明有前置程序
转让不需要过半数,但通知
公司治理大纲(华为)
正面要求,反面解释
32# 股份公司发起人以外的认股人,可自主登记一些事项。
35#新法代签署
37#解散--清算--注销登记
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形式审查
登记行为法律性质:行政确认说(官方背书,一旦登记错误)?公共信息服务(降低行政诉讼风险,允许登记提交材料多。章程原来属于备案,现在取消了备案,是否要登记)?
股东中心主义价值观(股债两分)无红无利益不分、无盈不分。
代持股权:委托说?信托说?
43#发起人协议
44#论成败、谈善恶、讲公司、有例外(第四款);第三人只能二选一,不能两个都主张(第三款)。
45#设立时共同,指的是百分之百同意,不能多数决,后期修改章程可以三分之二等
46# 董事长,经理也可以写上,T+N
47#和266#,过渡期。
48#LLP(律所) 有价值,可以估值,流通物
50#发起人互为准合伙人
新公司法是股东的春天,查账权等;新公司法是债权人的夏天,五年,揭开面纱;新公司法是董监高的秋天,催缴责任,对第三人责任(191#),财务,忠实勤勉义务;新公司法是实控人的冬天,滥用关联关系、影子董事(192#)、事实董事(180#)。
九大密码:1促进公司的生存发展;2弘扬股权文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投资信心;3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利益;4保护职工权益;5强化政治责任,促进共同富裕,让企业成为受人尊重的,而不是土豪企业;6弘扬企业家精神,诚实守信、谨慎勤勉、创新创业、善于冒险、宽容失败、遵守合规;7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治经济文化特色;合伙企业、个人独资、公司);8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两个shenshengbuke:国企民企要地位平等,共同发展,公平竞争,互利合作,平等监管,平等保护。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人财产也神圣不可侵犯。
商事中企业维持原则
按比例加速到期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董事会决定
对其他守约股东的约定依旧成立,不影响,受合同的规制
公司法并未强制非货币的出资必须做评估。
50#,设立时,全部出资瑕疵,连带责任。(漏洞:设立时不实缴)
52# 失权制度不等于除名。加速到期的出资,同样适用催缴。董事会形成失权决议,不是股东会。
关于增资约定的认缴期间五年也可以。
88#区分两种情形一是未届出资期限的;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转让人承担补充连带责任;二是已届出资期限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连带责任,除非受让人不知情也不应当知情,由转让人承担责任。
公司同意的事前规制?公司对股东的债权,对人不是对事。股权转让类似民事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公司的同意是由董事会,经营层决定,不是股东会决定。
抽逃出资属于侵权行为,抽逃股东承担返还责任,负责任的董监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6#名义股东与实质股东的时间差问题,出让人或受让人都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法学习笔记
原公司法,可诉求较弱,体系化科学化不足
公司法的5个司法解释,有正道有弯道
资本制度和董事责任是考虑政策要求
公司法是商法的头部法,是民法中的特别法
要与民法典协调,因为民法典是民商一体法
民法典的营利法人涉及到部分公司法内容
第85条,关于盈利法人
董事:委托关系
经理:劳动合同关系
不能空缺法定代表人,但是可以不连续,30天内确定、背锅侠
空缺期间状态如何:没有变更完成,不一致的,不对抗善意相对人。
30天不选出的后果:怠于选任,如何约束,没有规定,原法人仍对外签约等,追偿也不怕。公司损失会惨重,不更新的风险倒逼选人,吃定了原法人是个好人。原法代表人可申请更正登记之处,可能不给办。广东允许空缺登记、登记联络员。
23条:揭开面纱增加2款,第2款最重要,要件是难点,九民纪要三个大类型:人格混同、过度支配、资本显著不足,纵横一体。摧毁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是债权人的核武器,破产企业的债务由全部相关联企业负责。总资产负责。
原公司法63条举证责任倒置。不是位置的变化,重大意义,总则规范,第2款适用于一人股东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民企国企平等对待。勇气可嘉立法者。93年立法时卓著于国企改革。从此以后、财政局、国资委等国企一人股东举证。50%适用63条这一条二审被改判。不一定合理,一审稿删除,二审稿加上。2人公司,99%、1%,不能夫妻公司,最高院判例。2兄弟。免于适用这一条。不举证倒置。是那些比较蠢的股东,一人公司。精明的人根本打击不到。
合伙企业法:查阅会计凭证,不能复制
原公司法:不能查阅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