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整理
婚姻无效的情形
1、重婚。哪怕原来合法的婚姻关系解除了或者一方死亡,也不能把无效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婚龄;可以转化为有效!
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即便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在生效判决作出前,仍是有效的,这是对公权力的认可(盖章)。在没有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或者撤销前与他人结婚的,是重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整理
婚姻无效的情形
1、重婚。哪怕原来合法的婚姻关系解除了或者一方死亡,也不能把无效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婚龄;可以转化为有效!
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即便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在生效判决作出前,仍是有效的,这是对公权力的认可(盖章)。在没有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或者撤销前与他人结婚的,是重婚。
1.条文
第一条 《重婚原则上不适用效力补正》
1.2 重婚阻却事由之辨析
相对人是否是善意。
第20条 指的是在依法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重婚与未达法定婚龄之区别。
无效婚姻组却,即无效婚姻的无效条件消失后,不再产生无效效力,原本无效的婚姻成为有效婚姻。
重婚是否存在组却是由?
重婚原则上不适用效力补正原则。
一、重婚阻却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