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确定

1、署名人众多,如何确定著作权人?

出品单位和联合出品单位一般认定为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为投资主体。

出品人是出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并不具有著作权法上的意义。

制片人、联合制片人、制片主任、总制片人具有不同工作内容的主体。

摄制单位为具体从事拍摄的主体。

取得影视剧的拍摄资格要与有资格的主体合作,双方在合同中应当有具体的约定,体现在影片署名上就有所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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