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与理由:宜精不宜多
2. 诉讼请求:宜细不宜粗
1起诉状——简约而不简单
(1)事实,宜精不宜多
目标:以合作律师、当事人、法官等能听懂的最短描述。
(2)诉请,宜细不宜粗
(3)一些特殊情况
一份优秀的起诉状:
1. 事实,易精不宜多
精炼
口语化:不要太书面化(如果是对客户或者合伙人:那要以他们能听得懂为基础)
忌讳直接照着念(就是书面化的文件和口语化的文件,是要让他看着懂和让她听着懂,按照需要及时转换)
2. 诉请,宜细不宜粗
1.事实,宜精不宜多
精炼 口语化(不要太书面化) 忌讳直接照着念
标准:
①精炼=最重要的事实与理由,一个普通人能够迅速了解的程度。
Tips:以合伙人、客户能够马上理解为及格线。
②口语化≈要转化
2.诉请,宜细不宜粗
固定请求权基础
锁定每一个数据
3.一些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