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与理由:宜精不宜多

2. 诉讼请求:宜细不宜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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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状——简约而不简单

(1)事实,宜精不宜多

目标:以合作律师、当事人、法官等能听懂的最短描述。

(2)诉请,宜细不宜粗

(3)一些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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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实宜精不宜多

精炼 较为口语化

忌讳直接照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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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优秀的起诉状:

1. 事实,易精不宜多

精炼

口语化:不要太书面化(如果是对客户或者合伙人:那要以他们能听得懂为基础)

忌讳直接照着念(就是书面化的文件和口语化的文件,是要让他看着懂和让她听着懂,按照需要及时转换)

2. 诉请,宜细不宜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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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状——简约而不简单

1.事实,宜精不宜多

精炼 口语化(不要太书面化) 忌讳直接照着念

标准:

①精炼=最重要的事实与理由,一个普通人能够迅速了解的程度。

Tips:以合伙人、客户能够马上理解为及格线。

②口语化≈要转化

2.诉请,宜细不宜粗

固定请求权基础 

锁定每一个数据

3.一些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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