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几种错误的股权比例
如果股权平分没有控股股东是很危险的,2、4、4则20%则似乎成为大股东了,两边都要争取他。前面的3、3、3可以一直保持合纵平衡,所以,2、4、4的要特别注意。
第四种任何两方联合都达不到多数,所以公司的股权结构更不稳定。
这五张图显示的比例是要提醒:1、反对平均主义;2、防止20%的股权钻空子;3、股权不得太碎,不可控。
比较好的股权结构:1、早期还是权有2/3以上70%的股东,小股东还是要占到30%,太少也不行,否则没有动力。2、后来就要慢慢稀释,但到51%以下就要注意了。
5、从平面的股权比例到立体的股权架构
分蛋糕是平面的,而股权架构是由饼和各种机制搭建起来的一个房屋,所以叫架构,它是立体的。
没有实际控制人不利于融资,投资方不看好,使公司陷入僵局。
分项表决权制度:几个股东约定某一方面的事务以谁说了为准,比如说:其中一个股东懂销售,在这方面的事情大家意见不一致时,以懂销售的股东的意见为准。
实例:
(1)一家公司想要发展子公司,要控制,要并表,但又不想出资,就可以考虑约定按认缴享有表决权,这样可以认缴51%但把出资期限定久一点,另外的49%由当地的子公司的投资人来投49万,但要求出资当年到位。约定按认缴行使表决权,按实缴行使分红权,这样红让别人分了,不会有意见。当然因为提供了品牌和平台等资源,也可以适当多分一点红也是可以的。这招适用全国布局的企业,尽量设子公司,尽可能少充分公司,设置防火墙。
(2)恶意的:两个人要设一个公司,章程里约定按认缴实施表决权、分红权,小股东看都没看,等于挖了一个坑,大股东出资很少,小股东出资大部分,结果分红时,出资少的也可以分得多的红,这是不公平的。所以,认缴、实缴、表决权、分红权这四个要素进行不同的排列组合,是有很多妙用的。包括分项表决权,都可以好好利用。
大股东要团结小股东要对小股东设置有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才行。
小股东可以当总经理的,也可以有总经理提名权,注意是提名权,如果把小股东派的总经理搞下来了,小股东还可以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