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优先清算权

互联网轻资产

 

10.重大事项否决权

融资资金用途改变

公司形式以及经营期限等变动

被投资企业资本变动

 

11.反稀释条款

估值只能步步高

例外:股权激励,特殊资源型股东

棘轮条款

 

12.对赌条款

1.估值调整,和股东对赌

按实现利润重新估值,退还多出投资款,或调整持股比例;

尽量约定原股东退款

2.业绩补偿条款

3.股权回购条款

上市时间,财务绩效,非财务绩效,其他企业行为

融资方对策

避免与投资方对赌

反向对赌,资源没有给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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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优先清算权:

1)完全参与分配优先清算权:

投资人先分一部分,有余额由投资人和其他股东根据股份比例分配;

2)不参与分配优先清算权:投资人先分一部分,余额不参与分配。

3)附上限参与分配优先分配权:投资人先分一部分,余额设定一个分配上限。

 ——多数情况下意义不大,可以让步

——是否有效存在不确定性。

10重大事项否决权

1)股东会、董事会均可设置

2)常见情况:

融资资金的用途改变;

融资方公司形式以及经营期限等的变动;

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变动;

重要资产的处置以及重要人员的变动;

如主营业务的变动,大额交易等。

11、反稀释(反摊薄)条款

含义:估值只能步步高

后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或者调整投资人估值。

例外:股权激励、特殊资源型股东

棘轮条款:最优惠国待遇。

12、对赌条款

3种对赌条款:

1)估值调整条款

按实现利润重新估值,退还多出的投资款,或者调整持股比例;

尽量约定原股东退款;

2)业绩补偿条款:

补足利润差额

3)股权回购条款(对赌)

原股东“回购‘而非公司法定回购(5年不分红,合并分立、延长期限 );

常见情形:上市时间、财务绩效、非财务绩效、其他企业行为。

 融资方对策:

避免与被投资公司对赌,而是与被投资公司原股东对赌,但已有被投资公司为大股东对赌承诺提供担保被法院认可的案例。

  反向对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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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这个条款原则上认为有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也有争议。

11、比如:他进来是10%,但搞着搞着比例越来越低,但股权比例低也没关系,只要这个比例对应的估值变高就可以了。举例:他以一个亿的估值拿了1000万占了10%,后来以二个亿的估值拿了人家2000万,这个时候他是赚钱的。因为,在这个股份里面他的10%只花了1000万,别人花了2000万,而且投了后这个估值是2个亿的话,他投的1000万就变成了2000万了,当然没有2000万,他的股份稀释了一点,他只占了9%了,但2个亿的估值也有1800万,所以,后面的人比他的投资价格高是赚的,所以,稀释比例没关系,特别怕价值被稀释。怎么处理:他会要求后面的估值不能低于他,否则就赔偿给他,或者享受后面的人估值的结果给他增加股份,调整他的估值。我们要特别注意,可以后面的估值一定要比你高,但我们要做股权激励,或引进有特殊资源的股东要落实一些资源比如销售渠道啊,引进这些特殊股东可以低于他前面的估值,这个条款一定要写进去,要不会很被动。

棘轮条款:可以理解为最惠国待遇,后面的人只能高不能低,举例:前面是以一个亿的估值投的占了10%投了1000万,后面公司做得不好,别人只愿按5000万来投了,哪怕5000万别人只投了一个点,所有之前投的都按5000万算,这是完全棘轮。如果第二次的点很少的话,这对创业者是不公平的,这个时候就要打点折,加权平均折中一下。完全棘轮条款才是真正的棘轮条款。

12、对赌只能跟股东对赌,不能跟公司对赌,这会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有个案例,由公司做担保也支持了,但是个孤例,没有太多的案例支持,这也是个特殊情况。尽管有这个案例,我们还是应遵守只跟股东对赌,不跟公司对赌的原则。

俏江南后没有谁约定上市时间了,非财务绩效指取得某个证照,获得某个资格,代码等,总而言之企业的发展要达到一定的指标。

反向对赌:融资方也可要求投资方要给予的多少支持要达到,否则我的对赌就可以不实现,因为我没达标是你没有给我这些资原,这是对对赌的一个反制。最重要的还是前面讲的,达不到的就不要随便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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