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一般选择 A和C (针对互联网企业),分批次股权激励也是合理的,一步步来。运营、财务、艺术、人力资源四个总监。业务部门好考核,职能部门不太好考核,但财务总监兼融资、税筹职能的话也好考核。我们会优先选择业务部门和比较好考核的部门、第二选择对公司业绩增长更直接的部门。
1-8 大家一般会选择A,这是做加法,B是做减法,增资才能一定有得分,转让永远都不够分。增资会让公司越来越强大,分子多了一人,分母数字也变大。增资让公司实力增长,若有溢价有资本公积金,是公司价值的增长。这样分母变大后,给的股权比例小,也容易被满足。这种滚雪球的方式很厉害的。有些人认为就用转让的方式,可以设个股权池,但代持影响上市和风投,应尽量避免;还有税收的问题;也不能滚雪球,不利于公司发展,所以,这种转让的方式不太可取。但是,少量的股权转让是可以的,大股东要套现一点钱。
1-9 一般会选择B,有限合伙中GP说了算,而且GP我可以由公司来做,这是中国有限合伙制度中一个很大的漏洞。持股平台不做任何经营,就是把员工花钱买股权的钱投到公司去持 股,它就是一个壳,因此它没有多大的风险,为了让风投有个好印象,GP用个人好些。当然尽量用公司会更好,但现在有些地方的工商有顾虑,有抗拒,希望GP还是用个人。
1-10 其他都是三种基本形式的变动,并不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