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IPO尽调重点问题解析——历史沿革、重大合同
(一)历史沿革
1、历次出自、增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已经履行完备程序
出自股东身份的适格性:关注公职人员持股、供应商客户持股(有无利益冲突、是否符合商业利益)、境外股东持股的要求等;
特别注意区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与出资程序瑕疵的不同情况。
2、还原历史事迹情况,对当时的法制环境亦应当有所了解,特别是90年代成立的公司
对公司后续运营的实际影响
县官主管部门确认是否存在处罚可能
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的方式可行性
现在节点以货币方式不足瑕疵出资的可行性
发行人和董监高在发行上市三年内不存在瑕疵、违规行为
解决:自行调查和说明+利益相关方、工商、公安、地方政府部门配合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3、是否涉及国有产权、集团企业的产权界定,是否村子啊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可能
对于红帽子企业(民营、个人——挂名为集体企业)等历史遗留问题,严格按照谁出资谁受益、权责相符的原则界定。——要全面调查工商档案、走访知情的政府主管人员和会所人员等
省级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出具批复之前(对企业进行确权和界定),通常都要求律师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历次股权转让是否真实合法
注重现场访谈调查,并通过股权转让确认书、承诺函、访谈记录进行确认;
应当调查并获取转让协议、转让支付凭证、纳税凭证。
(二)重大合同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引发的对发行人律师对行政处罚,大量集中于认定律师对发行人重大合同的尽职调查不规范、不完善。
重大合同的尽调方式包括:
获取合同原件、确认合同内容与履行状态;
调查签约主体的关联关系;
调查合同履行的后续纠纷和回款,熟悉业务模式,关注提高信用周期拉动业绩提升的后续影响;
针对合同履行真实性的尽调,应当详细到获取付款凭证、发货单、第三方物流单据、收货单;
向合同对方以及终端客户进行访谈与询证;
特别要和核查合同在内部流转程序、用印程序、第三方物流单据,通过上述各端口对比核查,要与董监高、业务负责人、经办人员进行访谈,并将其与其他材料进行对比印证;
律师获取资料并完成独立尽调以后,应当与保荐机构、会计师进行沟通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