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保护范围

大结算概念

小结算概念仅针对价款进行

工程司法解释二

价款的组成都是保护范围

定额

      外装修影响内装修,机电安装影响内装修,内部协调事项,工地例会形成签证,计入结算,如果这部分不计入优先受偿权,不符合工程款的计价规则,签证变更可以计入结算,属于工程价款,需要分析对待,看是否能够归结为正常的工程事项,可以进入结算,但不一定能够计入价款。

 

江苏不认同通过发函形式主张优先权

但其他地方有同意的情况

折价拍卖有时间差

协商折价但未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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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款优先受偿权保护范围

不包括利息,及违约所产生的利息。

违约(合同不正常履行即违约);

2.监理的会议纪要

协调事项不一定为违约行为,不一定造成损失。合同履行的正常协调事项可以进入价款的计算方式。

3.技术流

标准化、流程化,根据法官观点判断输赢。

老律师以自己观点说服法官。

4.优先受偿权放弃的限制

(1)发包人支付对价可放弃

(2)江苏高院认定放弃不能对抗第三人

(3)损害建筑工人利益才无效,难以证明;必需要证明承包人破产或对承包人所有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5.优先价款受偿权行使方式的风险

(1)江苏高院不认可发函方式。发函易伪造,形成时间不能确定。

(2)广东高院认可发函方式。最高院限制为应付款6个月,发函将变成一般时效。

(3)协商变价签订合同,但6个月内无法过户,最高院条款将会被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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