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和庭前准备
(1)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2)租赁物的法律属性是否合法
(3)租赁物的使用现状(承租人是否占有)
(4)司法鉴定(装修物价值问题)
2、审理的重点
合同的效力:
无效的情形:
(1)违章和临时建筑
·出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
·出租未按照建设工程呢过规划许可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出租未经批准的临时建筑
·出租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补正的除外
(2)违法转租
·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转租期限超过承租期人盛旭的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且出租人知道或者在应当知道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出异议的
(3)超过租赁合同期限
·租赁合同期限超过20年的超出部分无效
(4)特殊的租赁合同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高利贷,套路贷
合同义务履行情况
固定添附的处理
3、诉讼指导和释明
合同无效及后果处理
空置租赁物的及时交接
违约金的调整与举证责任分配
押金或保证金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