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意解除权委托合同中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加工承揽合同中定做人单方解除权(广告合同广告主;保险合同投保人;保管合同托管人;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特许经营合同被特许人,在冷静期内;身为标的合同人身所有者如劳动合同;旅游合同)。
2.单方解除原因:(1)利益风险悬殊,一方为合同发起方,另一方为不选择特定的合同相对方。(2)发起 方实现合同目的的因素多元且复杂。
3.任意解除权约定放弃,该约定有效,但是不能排除任意解除权的适用,符合性质除外,但是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1.任意解除权委托合同中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加工承揽合同中定做人单方解除权(广告合同广告主;保险合同投保人;保管合同托管人;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特许经营合同被特许人,在冷静期内;身为标的合同人身所有者如劳动合同;旅游合同)。
2.单方解除原因:(1)利益风险悬殊,一方为合同发起方,另一方为不选择特定的合同相对方。(2)发起 方实现合同目的的因素多元且复杂。
3.任意解除权约定放弃,该约定有效,但是不能排除任意解除权的适用,符合性质除外,但是可以主张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