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后果:

①已履行债务处理——恢复原状、财务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注、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不可以并存,只能选择其一或者补充

注: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需要根据合同性质选择,并非任何合同都能恢复原状

②未履行债务——终止履行(解约损失)——合同关系解放,后合同义务产生

③损失赔偿(违约损失)

——债权债务终止时,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合同终止,不会造成从权利消灭,如担保权,民法典566条

——已履行和未履行的区分?实质是种类相同的债务的履行顺序的问题①按照约定②债务人指定 ③已到期 ④无担保或者担保最少  ⑤债务人负担较重 ⑥先到期的 ⑦按照比例(民法典560条)

——实现债权费用、利息、主债务(债务人不可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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