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京:律师如何上手家族财富管理业务 | 系统梳理业务全貌,精准直击实务核心

一、家族信托的法律关系解析

1、三方当事人:

(1)委托人(出钱的人,信托财产形式无限制,但是必须是合法可流通)

(2)受托人(一般是信托公司,三大职能:管钱--管理家族财产;分钱--分配家族财产;管事--管理家族事务 )

(3)受益人(信托的灵活性:受益人灵活、分配比例灵活、权利义务灵活)

2.、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1)区别于委托人其他财产

(2)不属于信托公司财产

(3)不属于受益人的财产

二、家族信托功能分析

1、婚姻风险规划功能

(1)信托文件明确给到子女的信托利益为其专享

(2)在子女发生婚姻纠纷时停发信托利益

(3)灵活的支付条件,防止子女挥霍、守护一生

2、家族传承安排

(1)意向书:受托人不是委托人的提线木偶,委托人只能是通过《意愿书》来提出自己的想法。

(2)委托人的激励和约束制度

A. 约束的行为:逃学、辍学、赌博、酿酒、挥霍、暴力、侵害家财、败坏门风家誉、引发家庭矛盾等 

B. 奖励的行为:学业的成就、稳定的婚姻、子孙满堂、子女孝敬等 

3、家族信托的债务隔离功能

《信托法》第十七条

《信托法》第十二条

 

三、家族信托在财富管理中的难点

1、设立家族信托是否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

     不需要。

2、在中国大陆,股权和房产能否设立信托?

      可以。但会多出交易所得税。

3、获得的信托利益是否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需要分情况 讨论。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信托利益属于个从收入中的其他收入,需要单独申报。但是作为受托人,不用增代扣代缴。

 

四、律师在家族信托中如何发挥作用

1、提供信托设立法律服务

2、担任信托保护人

3、协助家族传承规划方案设计

4、信托讲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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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利益:个人收入中的其他收入

可递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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