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著作权制度的正当性
为什么法律要制造垄断?为了鼓励创作创造。
答: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智力成果财产权范围取决于法律的界定:无法律、无权利(知识产权区别于物权)
1990著作权法颁布,1991年开始实施
二、著作权制度的正当性
为什么法律要制造垄断?为了鼓励创作创造。
答: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智力成果财产权范围取决于法律的界定:无法律、无权利(知识产权区别于物权)
1990著作权法颁布,1991年开始实施
为什么法律要制造垄断?
1.鼓励创作
法律创造的权利,智力成果
无法律无权利
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鼓励更多人投出创作
1990年 著作权法颁布 施光南逝世
原本,自由流动使用信息;经过许可才可以使用。为什么法律要制造垄断?
施光南: 1990年逝世,享年49岁,同年著作权法颁布。
鼓励激励更多的人投身至创作创造的事业。
著作权制度的正当性:为了社会文艺创作的繁荣
智力成果财产权的范围取决于法律的界定。
第三节 知识、财产与著作权制度的正当性
二、著作权制度的正当性
为什么法律要制造垄断?《在希望的田野上》施光南逝世于1990年,也是第一部著作权法颁布的时间;谷建芬收取《三国演义》主题歌稿酬20万港币;WPS文字处理系统-香港金山公司研制,word微软是全球市场,金山是文字处理。
为什么法律要制造垄断?
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
智力成果财产权范围取决于法律的界定--无法律、无权利
二、著作权制度的正当性
1、为什么法律要制造垄断?
(1)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
(2)智力成果财产权范围取决于法律的界定
-------无法律、无权利
(学习知识产权的基石)
基于公共政策
法律的创造物、法律的规定
无法律、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