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事证据一般规定
1、证据种类:1、书证2物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2、不是证据:内部报告、意见,判决书、专家意见、品格证明等
3、证据属性:1、证据能力,即证据资格;2、证明力:一项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程度,证明力与审判人员的内心确信和自由心证有很大关联。
证明标准:1、在定罪上需达到合理排除标准;2、在立功等从轻处罚情节上采用优势证明标准;3、在举证责任转移由辩方承担采用优质证明标准
4、举证责任:控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说服责任。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责任,但有权证明无罪或罪行。
例外:1、倒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因刑事逼供等排除非法证据。2、 举证责任转移:在控方完成阶段性说服责任后,提出新的积极抗辩时,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5、证据规则:1、传闻证据规则。2、意见证据规则(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一般生活经验推断符合事实的除外)。3、最佳证据规则。(通常出示原件)。4、补强证据规则。5、证据印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