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的基本方式
举证
对质
交叉询问
辨认
发表意见
质证的内容:三性和两力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第45条。
《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第2条
《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规定适用指南》第95条
关联性是证据基本属性。
不能证明恰恰说明具有关联性。
质疑电子数据关联性。
先确定载体关联性
再确定内容关联性。
载体与人,内容与人的关联性。
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易消失,篡改了留下痕迹,可以查出来。
证据的审查:采纳,证据能力的审查。
采信,证据立的审查。
证据能力与关联性
关联性是判断证据能力的基础和前提
存在关联性具有证据能力
不存在关联性不具有证据能力
质证的结论性表达术语
不得\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不得\不能(采信)
应当(予以)依法、一并(排除)
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鉴真规则/证据同一性
传闻证据
瑕疵证据
强制性排除规则
电子数据,篡改、为找或无法确定真伪的。
有增加、删除、修改等情形,影响电子数据真实性的。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数据真实性的情形。
辨认笔录,没有录音录像,无法保证不受干扰。
关联性问题,可提出与控方指控的事实不具有关联性,不应予以采信。
不能互相印证,无法指向共同的事实,建议不予以采信
出示的证据与已经确认的事实存在矛盾不能排除,建议不予以采信。
该封证据违反常识,不应予以采信。
证明力较弱的证据,如传来证据,可提出鉴于该传来证明力较低,不予以采信。
应当予以,依法,一并排除。
非法证据
瑕疵证据加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表述范式
意见指向性(针对三性,两力)
+事实依据(描述证据本身存在的问题)+法律依据(引用相关发法条)=结论(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作为证据使用/采信、应当予以排除、不能证明待证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