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的基本方式

举证

对质

交叉询问

辨认

发表意见

质证的内容:三性和两力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第45条。

《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第2条

《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规定适用指南》第95条

关联性是证据基本属性。

不能证明恰恰说明具有关联性。

质疑电子数据关联性。

先确定载体关联性

再确定内容关联性。

载体与人,内容与人的关联性。

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易消失,篡改了留下痕迹,可以查出来。

证据的审查:采纳,证据能力的审查。

采信,证据立的审查。

证据能力与关联性

关联性是判断证据能力的基础和前提

存在关联性具有证据能力

不存在关联性不具有证据能力

质证的结论性表达术语

不得\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不得\不能(采信)

应当(予以)依法、一并(排除)

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鉴真规则/证据同一性

传闻证据

瑕疵证据

强制性排除规则

电子数据,篡改、为找或无法确定真伪的。

有增加、删除、修改等情形,影响电子数据真实性的。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数据真实性的情形。

辨认笔录,没有录音录像,无法保证不受干扰。

关联性问题,可提出与控方指控的事实不具有关联性,不应予以采信。

不能互相印证,无法指向共同的事实,建议不予以采信

出示的证据与已经确认的事实存在矛盾不能排除,建议不予以采信。

该封证据违反常识,不应予以采信。

证明力较弱的证据,如传来证据,可提出鉴于该传来证明力较低,不予以采信。

应当予以,依法,一并排除。

非法证据

瑕疵证据加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表述范式

意见指向性(针对三性,两力)

+事实依据(描述证据本身存在的问题)+法律依据(引用相关发法条)=结论(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作为证据使用/采信、应当予以排除、不能证明待证事项等)

 

 

 

[展开全文]

质证的基本方式

1、举证

2、对质

3、交叉询问

4、辨认

5、发表意见

 

证据的静态内容:三性和两力

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第45条

《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第2条第2款

《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规定适用指南》第95条

 

电子证据关联性的质证要点

内容关联性

载体关联性

[展开全文]
 
尚权:刑事庭审质证技能12讲
¥599.00
点击购买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