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交通事故诉讼全流程,案例拆解疑难重点问题

第六部分、民事诉讼代理实务解析

一、诉讼主体确定

1、如何确定原告

1受害人及其近亲属

1、受害人及其近亲属

2、垫付合理费用主体

无因管理,可以要求侵权主体陪

2、民政部分能否作为原告主张损害赔偿

生活流浪死了,民政部门不能作为原告主张损害赔偿/

3、如何确定被告,

责任主体,职务行为不要机动车使用人加进去,不需要对外承担责任

4、总公司与分公司是否列为共同被告

分公司无独立财产,可以共同被告,但是不是连带责任,因为是一个主体,不是2个

5、交通事故与医疗损害并存如何处理

先交通事故侵权。不需要参与度鉴定,后医院又过错,单独起诉医疗损害纠纷,追究侵权,

最好追加医院共同诉讼,按份责任,

三、管辖如何确定

1、原告如何选择

医院和肇事方及保险共同进行诉讼,共同被告将2案子并一个,先进行医疗过错责任参与度、因果关系鉴定,剩余部分让交通事故责任,按份承担,能分责任大小就承担相应责任

2、被告如何抗辩

3、法院处理模式。共同

二、案由确定

案由区分。电动车之,行人间,非机动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3、第三人是否有权提管辖权意义

有独不能,无独不能

四、诉讼时效实务解析

1、交通事故侵权诉讼时效期间

3年

2、诉讼时效应当如何起算

不是交通事故认定和评定伤残,临床治疗终结之日

3、诉讼时效期间终止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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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侵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诉时间以临床治疗终止之日上起算,而不是以定残之上、交通事故发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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