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专家重磅系列课:《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核心问题逐条精讲

一、方法论与价值观

(一)合同通则解释需要再解释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二)动态体系论条文可忽略不计

(三)合同通则解释优于九民纪要等司法指导性文件

(四)经由合同解释充分尊重合同自由

合同自由的边界,不得损坏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

无效合同有效化

合同的必要条款不等于主要条款

长期合同,价格随行就市

 

[展开全文]

第三条只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比如价款谈不拢,合同未成立。

民法典中有关于要约要件的规定

[展开全文]

一、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方法论与价值观

  • 合同通则解释优位于九民纪要等司法指导性文件;
  • 合同必备条款不能被等同为充分条款
  • 竞争性缔约仍然遵从合同成立时间的一般规则
  • 意向书和备忘录默认不构成预约
[展开全文]

1、九民纪要-司法文件

[展开全文]

与九民既要的选择适用:

 

[展开全文]

优先受偿权

江苏法院认为按照法理,结合法律规定,除斥期,应当支付工程款之日。决算完成之后。

 

法律动态生长的过程

欧洲没有市场,欧洲是判例法系统,衡平法和普通法

我们动态体系条文

有争议的条文

新规则:

[展开全文]

上位法不一致

与下位法也有不一致,九民纪要,对仲裁也有影响

[展开全文]
 
民法专家重磅系列课:《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核心问题逐条精讲
¥799.00
点击购买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