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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核心问题逐条精讲
一、合同的履行
(一)二十七条
1、如何约定才可以达到法院认可的将从给付义务调整为主给付义务?
2、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区分债权是否已经届满。但是以物抵债应当以物权登记变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