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璞玉:刑事案件辩点挖掘全指引

特殊证据:

1、情况说明

2、专家意见

3、审计报告、会计鉴定、评估报告、价格鉴定

4、未成年人被害人陈述或证人证言

5、精神病人的陈述或证人证言

6、同案或另案(分案)、分庭审理的被告人供述

7、单位“证言”

8、立案前取得的证据

9、品格证据

有效质证的要素:

1、目的是影响法官的认证、心证

2、前提是界定和区分问题的后果

3、单个证据质证的关键是证据的真实性

4、综合质证的关键是揭示证据之间的矛盾

5、核心问题是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

6、两个极端:要么面面俱到无重点;要么看不出问题,回应乏力。

书证、物证的提起、扣押、保管、鉴定、质证

《刑事诉讼法》第54条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

物证的全面审查规则

未制作提起笔录的物证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人民司法)

物证、书证常见问题

1、物证、书证的来源不可靠,关键物证收集的过程缺乏证据证实——如重要物证的提起过程无录像等

2、涉案物品、作案工具等未通过辨认、鉴定等方式确定来源的

3、无物证原件、

笔录类证据的排除

《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对下列现场执法活动,公安机关应进行现场执法

言词证据

被告人翻供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供证关系:

先供后证

先供后证

先证后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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