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领域不适用任意解除权,原则上建设单位不享有任意解除权,如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单位享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时,建设单位才享有该权利。
建设单位可以行驶法定解除权的典型情形有哪些?
1、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2、手施工单位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3、已完工程质量不合格,并且拒绝修复的;
4、存在工期延误,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施工单位可以行驶法定解除权的典型情形:
1、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2、建设单位不履行主要义务;3、建设单位未按月支付工程价款,同时要指示施工单位无法施工,且在存稿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施工单位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