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志龙:合同审查精要——企业合同全流程风险管理

 

合同审查核心

一、合同的性质

审查合同的性质,包含合同的效力和种类,例如:循环买卖合同,没有实际发生,只有资金流动,明为买卖,实为借款,最后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无效,是虚假的意思表示,阳合同无效,阴合同效力根据实际认定。

二、合同的条款

如:“上一年度”在案件中会有不同的理解,措辞当中有一些模糊的,比如“尽快交货”,合同约定要具体、确定且唯一。

三、合同审查的目的和意义

1、规避风险,加强合作,实现交易目的

2、合同审查的三原则

(1)合同有效性审查原则: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合同目的是否正当;合同内容、形式或程序是否合法

(2)公平合理原则:权利和义务应相对公平合理,需考虑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

(3)可操作性原则:应明确、具体的可操作性,包括:合同标的的明确描述,如实物买卖应写明名称、数量、质量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的合理设定;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包括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此外,需关注一些增强合同操作性的条款,如保密条款、通知与送达条款、不可抗力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

3、合同审查的基本前提

(1)立场问题(代表谁):明确委托人是合同哪一方立场问题:代表谁以此明确审查修改合同的立场和方向。

(2)尺度问题(谈判地位):确定合同修改尺度的核心在尺度问题:谈判地位于确定委托人在该合同中的谈判地位。


(3)模式问题(以客户为中心):以何种方式修改合同,让委托人能够清晰看出合同被修模式问题:以客户为中心改的地方。实践中,一般有清洁修改模式、痕迹修改模式以及意见书模式三类。

4、合同审查的两类方法

(1)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审查合同的外在表现形式,如结构、附件资料、文本表述等,目的是事前防范合同风险和规范企业合同管理。
实质审查: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涉及合同的法律风险问题。

(2)直接审查与列举清单对照审查

直接审查:从合同开头到结尾逐一审查约定条款,效率较高,适用于内容较少的合同。
列举清单对照审查:对照清单审查,将合同必备条款、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罗列出来,与拟审查的合同进行对照,适用于内容较多且固定模式的合同,提高工作效率。

5、合同审查的步骤

(1)审查交易模式:合同的法律性质:合法性为前提。

(2)审查合同结构:合同条款是否齐备、是否存在漏项。

(3)审查合同条款
基本条款:《民法典》第479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民法典》五种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

(4)审查文字符号:保障合同条款的准确性、严谨性及合同形式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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