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基金)来选择,选择2种不同的模式,根据2种模式,有限合伙人的税负不一样。
单一投资基金模式、年度整体核算模式
合伙企业没有所得税,合伙企业赚的钱由合伙人来交税。
单一投资基金模式:是对lp投资人的妥协和让步
把有限合伙看成一个投资基金,一个投资媒介。没有经营所得。
解决三个问题:
1、项目标的转让怎么处理:
理解成有限合伙人lp转让,股权转让所得,税率20%
细节要件: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不能扣;余额亏损的记为0(丧失利润弥补亏损的机会)(年度亏损不能结转至下年,但项目之间的股权转让产生的所得和损失可以相互抵减)
2、项目标的分红怎么处理:
理解成项目公司直接向有限合伙人lp分红,股息红利所得,税率20%,
细节要件:股权分红得100万,股权转让亏50万,不能盈亏互抵。
3、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创投企业代扣代缴。是在单一投资基金模式下,合伙人拿到的所有类型的收入都由创投企业代扣代缴。(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那经营所得呢?)
思考:如果有多层,怎么代扣代缴?
有限合伙(基金1)有金额上的知情权,知道lp有多少收益,是有限合伙人LP1的扣缴义务人;有限合伙人LP2的扣缴义务人是有限合伙(基金2)。
优点:税率固定20%,
缺点:盈亏不能互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