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刘东亚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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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于2004年加入金杜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领域为资本市场、并购、私募股权投资。在债券发行业务领域,刘律师经办了交通银行、中国太平洋保险、台州银行境内发债项目,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大唐国际电力、保利置业、天津渤海化工、国美电器等中资企业境外发行美元债项目。实务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