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已经算是学术研究了。
跟民法典1062条第四项规定的“共同所有”逻辑不自洽。
老师这已经算是学术研究了。
跟民法典1062条第四项规定的“共同所有”逻辑不自洽。
夫妻分别财产制
一、配偶给小三的钱我能要回来吗?
请求权基础:请求权基础:司法解释2️⃣第7条
原配保护共同财产三步走
1、主张处分无效--要回共同财产
2、暂不起诉离婚--分割共同财产
3、启动离婚诉讼--多分共同财产
二、 配偶给主播打赏,我能要回来吗?
请求权基础:司法解释2️⃣第6条
向主播打赏的后果:
1、正常打赏属于消费合同---打赏行为有效
2、明显超出家庭消费水平的打赏---
1)如果不离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2)如果离婚,可以主张少分或者不分
原配谨防异常打赏三步走
1、正常线上打赏--网络消费,行为有效
2、线上打赏&线下约会--线下赠与全部返还,线上打赏酌情返还(可能一半)
3、金额巨大的异常打赏--
1)如果不离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2)如果离婚,可多分财产
打赏是否“异常”的判断因素
打赏频次、打赏金额、打赏持续时间、打赏发生时段、违背公序良俗
三、配偶有“前科”(以下5点),孩子能归我吗?
请求权基础:司法解释2️⃣第14条
抚养权归属的不利因素归纳:
1、家暴虐待遗弃
2、赌博吸毒恶习
3、重婚同居不忠
4、抢夺藏匿子女(非正常手段抢夺)
5、其他不利因素,判断标准如下:
1)品行习性:可以统一在判定是否有前科
2)亲密程度:孩子与父母的亲密生活程度
3)生活环境:孩子的固定生活环境会不会有大的变动,尽量不动
4)经济条件情况
5)身体健康情况
如果说父母双方都有前科,孩子判给谁?
把1)排除,比较剩下的不利条件。
正面清单逐渐加分项;负面清单一票否决项
1、仅仅有出资不能直接推定出确认有权利份额
2、出资+当时的书面协议(不能是离婚后补的协议)推定出家庭共有,即可能成为共有权人
3、
超诉请审判
父母对孩子的出资是赠予还是借贷?年轻的法官不怕信访的,初出茅庐的,可能会认定为赠予。老法官倾向于认定借贷。回归到感情本质,杜绝洗房。
请求权基础是民法典142条: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普通案例320篇)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普通案例2篇)
推荐书籍:马时钟院长主编的《民法典大讲堂》900页,江院长《民法典实务讲座》738页
如果是赠予就涉及赠予对象是谁,是单方赠予哈还是双方赠予?请求权基础是婚姻编司法解释2第七条第八条
赠予的证明标准是要排除合理怀疑,高于借贷关系的证明标准。
杨代雄老师的《民法典评注》购买;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司法解释沿革
共同所有和共同共有?
人民司法
借贷或者赠予模糊不清的情况下:父母凭转账凭主张为借贷关系,另一方主张为赠予的,当事人对欺诈胁迫,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认赠与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请求权基础是:民诉法解释的109条,出处是《民法典大讲堂》第738页
江必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适用与实务讲座》
搜段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