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50%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 >50%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50%
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50%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 >50%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50%
交易有互相交换的含义,是双方及以上的行为。如果是单方行为,则不属于交易行为,即使其他指标达到要求,都不能认定为重大资产重组。比如大股东捐赠一笔大额款项给上市公司,即使导致上市公司资产发生重大变化,也不是重大资产重组。
购买股权时,控制权和非控制权的股权在计算时是不一样的
交易资产属于同一个交易方或被同一交易方所控制的为同一资产,计算时要按12个月内累计数额计算。
一、上市公司治理概述
国浩资本市场专区
上市公司再融资
规模不小,比重不少。
国浩律所,陈枫律师
一、
一、IPO法律尽职调查类型
1、为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
PE投资阶段:侧重于运营主体重点法律问题
2、为以IPO项目为主的公募股权融资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
二、IPO法律尽调的工作方式
1、穷尽调查手段:采用交叉调查、多渠道调查、穷尽调查的方式完成IPO的尽调
尽调的目的:发现客户的项目风险,解决问题。
2、独立完成调查
独立完成尽职调查:独立调取资料、独立进行函证、独立发表意见。
现场驻点工作的必要性:了解企业完整运营状态、了解尽调资料提供的完整程度。
注意境内IPO项目和境外IPO项目的不同工作习惯。
3、把握重点法律风险
要全面揭示风险,要区分重点问题,更要提供解决方案,想好怎么解决问题,怎么回答反馈问题。
律师团队的人员配备非常重要,奖赏律师与年轻律师的配合非常重要。
中介机构的合作非常重要:法律问题的特别注意义务、非法律问题的一般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