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课 带你从知产视角看世界

民事责任:

   赔偿损失:

  1. 实际损失
  2. 违法所得
  3. 法定赔偿
行政责任:
《著作权》48条规定的权利及损害公共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危害经济秩序)
 
刑事责任:
《刑法》2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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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 · 2021-03-22 · 二、法律责任 0

一、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针对人身权)

赔偿损失(包括“合理开支”)

——实际损失、违法所得、法定赔偿(50万以下)

 

合法来源抗辩:

《著作权法》第53条:“……复制品的发行者……不能证明其发行……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商标和专利法相同

 

二、行政责任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

条件一:《著作权法》第48条列举的侵权行为

——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

条件二:“同时损害公共利益”

——构成不正当竞争,危害经济秩序。基于故意或严重过失的主观心态、以以营利为目的公开实施、严重干扰权利人的许可市场

 

三、刑事责任

《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

1、未经许可复制发行

2、司法解释:“复制发行”意为复制或发现

3、司法解释:通过网络传播作品视为复制发行

 

《刑法》第218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销售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复制品: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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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人身损失)

赔偿损失(经济损失)

作品复制品的发行者如能证明合理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包括合理开支)的计算: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法定赔偿金(50万以下)

二、行政责任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侵权复制品

著作权法48条(复制权 发行权 表演权 放映权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汇编权)列举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才能适用行政处罚。

国家版权局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解释:构成不正当竞争,危害经济秩序。基于故意或严重过失的主观心态,一营利为目的的公开实施,严重干扰权利人的许可市场

三、刑事责任

《刑法》第217条 侵犯著作权罪

1、未经许可复制发行

2、司法解释:“复制发行”意为复制或发行

3、司法解释:通过网络传播作品视为复制发行

218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销售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复制品: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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