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课 带你从知产视角看世界

五、专利申请的审查

我的专利审查的机制

(一)发明:早期公开、迟延(实质)审查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仅初步(形式)审查

(一)

对新的技术方案还可以选择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发明专利保护期只有20年,技术秘密无期限

但是他人通过反向工程获得技术秘密,这是无法得到保护的。

(二)非实质审查,专利质量不高

在诉讼中,权利人可以要求专利局出具专利评价报告。

[展开全文]

专利申请审查机制
我国的专利审查机制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实质)审查(即审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实用新型、外观专利:仅初步(形式)审查,可以进行一个本质上补充的实质审查
临时保护期间(法定之债)
合作专利,一人想申请专利、另一个人不想申请专利,是不可以去申请专利(原因:专利申请存在风险)
对新的技术方案一定要申请专利么?
可以选择申请专利或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申请专利: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前提是公开技术方案,如申请失败,技术方案无偿奉献给社会。发明专利只有20年保护期。他人虽然获悉了技术方案,但在保护期内不得擅自使用。
商标秘密: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只要不泄露,他人不会知晓。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无限期。如果他人通过反向工程获得了技术,可以使用
实用与外观的审查程序:形式审查,不会进行新颖性审查。
对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作出专利评价报告(相当于补充进行实质审查)、关键是进行检索。

[展开全文]
 
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课 带你从知产视角看世界
¥599.00
点击购买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