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专利权的客体
发明创造者+实用新型创造者=发明人
外观设计设计者=设计人
发明的概念
为解决技术问题
针对产品、方法和其改进
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的构成要件
1、正确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
——自然规律:物质世界中自然形成的规律:物理、化学、电子和生物等规律
2、是一种技术方案
针对技术问题
利用技术手段
获得技术效果(实际解决技术问题,不能是空洞的愿望和渺茫的方案)
3、能较为稳定地重复实施
可复制、可推广
排除高度依赖于个性化条件的“创新”
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发明人=发明的创造者+实用新型的创造者
设计人=外观设计的设计者
发明的概念:为解决技术问题,针对产品、方法和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的条件:
(一)正确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
发明建立在正确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
自然规律:物质世界中自然形成的规律:物理、化学、电子和生物等规律。
(剩余价值学说与自然规律无关;交通规则,针对的是人类社会活动,没有利用自然规律去解决技术问题)
错误认识:永动机
(二)是一种技术方案
针对技术问题
利用技术手段
获得技术效果(实际解决技术问题,不能是空洞的愿望和渺茫的方案)
(三)能较为稳定地重复实施
可复制、可推广
排除高度依赖于个性化条件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