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档案处理

1、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超出保存期后,对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关于劳动者工作表现,离职原因等合法、正当、必要事宜可入市披露

 

在劳动者离职时向其说明可能存在此类披露情形并获取劳动者授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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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识别信息-个人敏感信息的界定

办公室监控很容易对个人隐私造成影响。未向员工告知,是否涉及到私密信息,私密活动。

提前告知,装有摄像头。合法、正当、最小限度的原则。

工作手机/电脑,用于私人用途、私人电话采集到的个人私密信息。

合规调查一定要多人参与,会议室、公共场所进行,采集的录音录像是要限定传播范围。如要扩大,做脱敏、脱密处理。

特殊事件如疫情信息收集,传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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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限度处理:

征得自然人或监护人同意

民法典1037条规定: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查阅、复制、更正、删除

避风港规则:

用人单位,使用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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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已经纳入民法典和网络安全法的保护范围之内。

民法典10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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