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课】王先伟:建设工程造价如何做好结算——讲透「黑白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重难点

一、与工程造价相关的现行规定与应用实务

二、黑白合同下的工程造价裁判实物

三、详解固定总价合同的司法裁判实务

四、全过程法律+造假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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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方可交付适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合同无效对价款没有影响,但是对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有影响。

 

合同无效,只要工程质量合格或者修复后的工程质量合格,法律仍会保护施工。

 

情势变更制度入法,什么叫合同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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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违约,承包违约责任,承包人停工的行为,

 

 

 

 

  •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 实质性内容:暂估价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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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票:

1、兑付不了,导致进度款欠付

2、给予催告

3、承包人不得随意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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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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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是在签约时形成的,考虑当事人的额真实意思表示,法定优先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肯定或多或少都要有变化,

 

固定总价对应的范围,对应的是什么?对应的是招标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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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首先找到总价的对应范围

民法典:权利可以放弃。发包人放弃了权利,权利一旦放弃,,如再想收回来就要整的对方同意。

招标文件不得给承包人增设义务,限制了承包人的权利,属于无效条款。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发布了一个指令,一旦发布指令就要支付对价(增加费用或者延长工期),就得增加价款。  如何增加价款,

建工37条,室内的装饰装修属于承揽合同,不应保护优先受偿权

 

人防工程的经济价值和可交易属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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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工程与单项工程的区别。单位工程不能肢解,肢解发包即违法发包。

2、结算协议,属于大结算,所有争议一并处理,与工程行业惯例不符,往往只是工程价款的结算,并不必然包括违约、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等规定。(但是如果结算协议里包含了这些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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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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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合同只适用于强制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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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合同,

如果约定仅用于备案或什么;

招投标合同,应当1以备案合同为准;

维护公共利益;

招投标文件优于实际签署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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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者不得利的原则;

挂靠下的实际施工人可以找发包方主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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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

非强制招投标,合同意思自治。

公开招标、邀标两种;

议标无效;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违法者不获利;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签证单属于补充协议;

只要工程量发生变化,就要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总量合同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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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增加超过15%,可以调价。

工程价款支付,不以竣工为前提,1⃣️合格为前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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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完全不调整价格,违反法律规定;

清单计价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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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承包的未完工程如何结算

民法典

八百零六、五百一十、五百一十一、五百八十二、五百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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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与工程造价相关的现行规定与应用实务

《招标投标法》特别针对强制招投标

第一步:判断是否为强制招投标项目

招投标为特别法,公法。民法典的合同编为一般法,私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一款

招标人招标时对材料预定暂估价,应通过二次招标?

强制招投标项目招标人无权决定应招标材料的暂估价。

招标方式:公开或邀请——要求公开不得邀请,允许邀请可以公开

      应结合国计委发布2018年6月1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规定等同于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三条、《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综合评定是否为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各法条的先后引用关系:先看项目,是否为国家资金投资;再看具体金额。

案例一: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固定设计图的招标价格,即投标人只能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的价格进行投标,设计由发包人直接控制。

      但在EPC招标项目中,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之间无法独立,此时如果发包人控制设计图设计,施工人依照发包人控制的设计图进行施工。合同性质就从EPC模式,转变为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两个合同关系。

      此时,施工图设计合同的部分,就可以认定发包人未经招标,则会导致该合同因应招标未招标而无效,且招标工作人员可能会涉及滥用职权罪。

 

《招投标法》与“黑白合同”

只有必须经过招投标的项目,才会涉及黑白合同。

《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一、民法典相关计价规定解读

二、建工司法解释关于工程相关规定

司法解释一合同法思维

司法解释二招标投标法思维

三、合同解除及其对工程结算价款的影响

  • 不是工程欠款就无法继续开工。
  • 对方在规定期间内未按要求支付工程款的,需要经过催款,表明如果在合理期限内不付款,我就停工。
  • 若未经过催款过程即停工,则可能被认定为以行为表示不再履行自己的义务,则另一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守约方的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
  • 合同的解除,由谁解除,解除是由于哪方违约都很重要。

EPC模式

epc总承包项目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固定总价合同,不予鉴定。裁判多样,用最早合同控制最后的合同,是不和逻辑的

全过程咨询及工程总承包,效果不好

全过程法律➕造价对工程造价的作用与影响

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为要约,中标通知书为承诺。

招标投标法为特别法。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为实质性条款,而非一个固定的合同。

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较大的为实质性条款

强制招标与非强制招标项目对结算协议效力的区分

强制招投标项目结算协议应审核,审核其是否损害各方的利益,否则不应予以认可

最高院认为结算协议的独立性应予以认可,但应审核其是否具有合法性

不应将工程价款的结算协议,就认定工程所有相关事宜已经完全解决

中标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适用?

《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责令改正,招投标阶段若没有责令改正,则到竣工结算阶段

招标文件,第一/投标第二/中标第三

投标应相应招标文件,招投标文件均优于合同

后补的招投标可能涉及串通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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