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制度下的刑辩技能
认罪认罚是一种辩护方案(遵循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是否走这个方案)
侦查阶段
一、判断是否有罪
判断:通过接待家属听其陈述、通过会见了解案情。1.真的有罪,建议认罪认罚(早认罪早到监狱服刑早减刑);2.认可事实(是否构罪是法律适用问题,是定性问题对本案处理无意义,由法律依法裁决,如真要问本人意见是对于行为不认为作为犯罪处理),但却无罪;3.假认罪,其实无罪(背锅的,全面分析利益权衡,律师只有法律事实);4.非法证据,被认罪认罚(如当事人不愿意非法证据排除,在充分解释法律后由当事人自己选择)
二、与公安机关沟通
1.递交手续、简要交流、提出取保诉求
2.口头提出两个层面的建议。是否无罪,什么情况下无罪(盲辩,或不构成XX罪,即便涉嫌XX犯罪也没有羁押必要,减少羁押的大背景下);是否罪轻,有无取保的可能
3.共同犯罪案件。建议分案处理(快审快结简易处理);认罪认罚,建议取保候审(认罪认罚案件不应该作为案例进行引用,因为审理简单)
三、认罪认罚的相关工作
确定适用认罪认罚后的工作
1.会见,告知建议走认罪认罚程序(从快争取轻判,争取取保,给建议当事人要同意,律师画地当事人选择道路);2.催促公安机关快移送,挖掘完善制造从轻量刑情节,在起诉意见书中予以完善
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辩解;研究案卷,形成结论;审查、挖掘量刑情节;提交意见,反复争取;与检察院协商)
1.听取嫌疑人对起诉意见书的意见。拿到卷宗材料后三日内立即会见(核对罪名、笔录有无意见,是否认可,不认可的理由)阅卷后的会见(核实证据、征求嫌疑人的意见,意见的合理性)
2.无罪辩解(这个方案要征得当事人同意,如当事人认为太难,希望做认罪认罚争取不起诉或缓刑,尊重当事人选择)
3.证据存疑(做无罪辩护,如被告人认罪的,首先由律师独立向检察院提无罪辩护意见,成立就不起诉;检认为构成犯罪,建议认罪认罚从量刑体现对存疑部分从轻,争取好的结果)
4.轻罪辩解(对重罪无罪的辩护,对轻罪愿意认罪认罚,到什么程度,挖掘重罪从轻情节足以达到轻罪的量刑,虽然声誉和减刑上有区别)
5.有罪供述,但证据不足
6.有罪供述,又认罪认罚(挖掘从轻情节)
7.“三找”(找判例,找权威、向法官讨教,找机会沟通)
8.沟通“三感”(节奏感,新鲜感,成就感)
审判阶段(检察院提出认罪认罚的案件、检察院没提出的案件、认罪认罚的上诉问题)
检察院提出认罪认罚的案件:1.完全同意的情形(律师的作用是与公诉人一起说服法官,协商过程中的从轻情节在法庭陈述,肯请法庭采纳公诉人意见,如)2.有新的情节(新的量刑证据)3.幅度量刑(结合实施法律做最轻的量刑辩护)4.量刑建议(协助推动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如果法庭能在量刑建议之下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更为符合本案事实和法律的,辩护人则表示赞同与服从)
十项基本技能
接待(18次)
会见(22次)首次会见、报捕前、审查批捕阶段、逮捕后、商讨羁押必要性审查问题的会见、侦查终结前、审查起诉阶段第一次会见、审查起诉阶段核实证据的会见、商讨辩护意见与辩护方案、检察官提审前的律师会见、审判阶段核实证据的会见、审判阶段商讨辩护方案的会见、庭前辅导、庭后会见、判决前的会见、判决后会见、二审阶段第一次会见、二审阶段商讨辩护方案的会见、二审阶段庭前或提审前辅导、裁判送达前的会见
阅卷
1.阅卷的基本要求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被控的罪名和刑罚、存在哪些指控证据、嫌疑人有何辩解、犯罪嫌疑人辩解的依据、控方证据体系中的矛盾和漏洞、有无法定和酌定情节、有罪与无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量刑预测、制定辩护方案
2.质证的基本要领;3.审查报告的制作;4.死刑案件的审查和辩护;5.言词证据的审查;6.简单意见的审查;7.物证的审查;8.法院鉴定的审查
检索
1.刑事检索前的准备工作;2.刑事案件法律检索技巧(规范检索、案例检索、文章检索);3.检索报告的格式及示例(检索报告的分类、内容、形式及提交方式、法规类的检索报告、类案检索报告、分析类检索报告)
文书的撰写
辩护意见的撰写(分类、基本要素、基本方法);申请类辩护文书的制作;形式办好法律文书标准化文本
庭审技能
发问技能(主要特点、发问规则、发问策)形式辩护举证质证技能(质证准备、质证意见、质证意见的答辩)法庭辩论技能(准备工作、发表两轮辩论意见、常见问题应对)
刑事刑辩基本功的修心(五字决心法)
顺:刑案如天灾人祸,急躁逃避不可取,唯有气顺正视之,以技术解之,方有成效
明:刑辩极专,当事之人,务必明法律之规定,实践之操作、本人之权利、律师之作用,方补于事
争:权利不争则无,敢言敢问敢申诉敢披露,可有效遏制公权力滥用,确保人权
慎:刑辩涉及法制根本,如若不慎,违法违规救人不成反入囹圄
智:是斗是争、是和是谐、因人而异,因案而异,日知为智,慧心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