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证明责任是实体法内容
民法典229条 230条、231条
给付之诉不能导致物权关系变更,形成之诉才能导致物权关系变更
举证证明责任是实体法内容
民法典229条 230条、231条
给付之诉不能导致物权关系变更,形成之诉才能导致物权关系变更
2012年民诉讼 234条 案外人异议之诉
2015民诉法司法解释 304-316条 案外人异议之诉
2022年民诉讼司法解释(现行) 302-314条 执行异议之诉
509-510条 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8年司法解释《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若干问题规定》22/24条
民事案由规定 第54个二级案由 三级案由: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27条 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民诉法解释310条
民诉法解释307条 执行异议 复议第7条
民诉法解释309条 举证责任恒定原则 (案外人举证)
执行程序司法解释
他人就执行对其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申请执行人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