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斌:《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体系解读与原理展开

合同书等文件:交易主体实施合同行为的书面文件载体

合同行为:以合意为核心的法律行为

合同关系:合同成立后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的总集合

合同权利义务:合同项下具体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上的权利义务:合同交易中基于诚信原则的义务

合同失败的清算责任关系:合同解除、合同无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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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条第3款,以物抵债,法院制作的确认书、调解书,没有物权变动的效力,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28条第1款,债权到期前的以物抵债,类似于担保,法院要审查基础债权债务关系。留抵、留押通常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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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条第1款:认人不认章;

第2款:有名无章但有权;

第3款 有章无名但有有权。

第2、3款说明:名和章其实不重要,有一即可,但是订立人要有权。

第1款实际也是说明权的重要性。

第23条:吃里爬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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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其然-----从法条中提取规范

知其所以然-------沿规范探寻其目的

知其所以不然-------依目的划定法条边界

【第52条】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时未对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结算和清
理等问题作出处理,一方主张合同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当事人一方另有意思表示外,人民法院可以认
定合同解除:
(一)当事人一方主张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权,经审理
认为不符合解除权行使条件但是对方同意解除;
(二)双方当事人均不符合解除权行使的条件但是均主张解除合同。
前两款情形下的违约责任、结算和清理等问题,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
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五百六十七条和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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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条 危困状态 ≈胁迫,缺乏判断能力≈欺诈。胁迫的撤销要等胁迫的状态消失
  • 第16条第一款第(一)项 建公司法解释一第3条第一款, 第一款第(二)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第一款第(三)项商业银行法第39条第一款,第一款第(四)项 开发商能办理预售许可不办理,建设单位能办理规划许可证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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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2条。1、买卖合同,乙未构成根本违约,甲向乙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乙同意,合同解除; 2、买卖合同,乙将款项付给甲,甲不知情,甲向乙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乙同意,合同不解除,因为甲的目的并非解除合同,属于除当事人一方另有意思表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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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欠甲3万,不还,甲打了乙,3万医药费,作为被动债权(医药费),甲不能主张抵消,乙主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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