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中立的第三方,受自身感知能力、表达能力有限。
传来证据:源头还是原始证据本身。单独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要与其他证据印证。
立案是刑事侦查的开始,没有立案,侦查机关是不能够行使刑事侦查权的。但涉及经济犯罪的案件有例外。
能发表意见的时候,并非自己亲身感受的事实。而对事实发表看法,或者评价,容易受证人个体经验、知识,包括情形等偏见的影响。对证人感知的事实作出评价,是裁判者的职权。
日常生活中反复发生的常态现象,普通人都能感受到的,经验法则根据生活经验可以随时还原常人感受的。不成文的、不宜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