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式辩护实务要点
刑辩无用论的突破与创新方法
主讲人
马贺安
资深前检察官
上海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建纬全国刑委会主任
清华大学法律硕士
澳大利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DRA)主任
一、侦查式辩护——从哪儿开始?
1、像侦探一样思考: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2、背景调查:掌握案件的背后与背景
(1)事件背景,以滥用职权案为例:一张付款单vs一篇新闻报道
(2)行业背景,以招投标罪辩护为例
(3)法律背景,以氯气泄漏案为例
3、确定计量单位——法律人要用科学思维
4、疑点的初探
(1)违背常理
(2)违背规则
(3)被告人坚持喊冤的
(4)被告人承认的,从头捋也能发现疑点
5、机械式拆解阅卷
6、侦查式会见——不寻求结论,只搜集信息
7、抓焦点,知任务——相当多的律师短板
二、细节的发现能力——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1、鬼遮眼现象
2、传输中的问题
3、如何增强观察能力?
三、侦查式辩护—找证人的注意事项与技巧
1、不找证人,你就被捂住了一只眼睛
2、勇敢迈出第一步
(1)法律的风险?
(2)被拒绝的风险?
(3)评估:7种证人的评估与询问技巧
3、第二步:分析证人对律师的疑惧
4、第三步:成功的询问从见面之前就开始了
5、第四步:融洽建立是一项必须的技能
6、第五步:问话的方式
7、第六步:可信度评估
四、侦查式辩护—现场勘察
1、一定要在现场下功夫
(1)知己知彼:了解公安是怎么工作的
(2)三种破案人员的职责
(3)现场:容易出错的地方
(4)鉴定:容易出错的地方
2、律师为什么要勘察现场
3、原则和方法
五、侦查式辩护—律师的调查
1、怎么搜?
2、去哪儿搜?
3、搜什么?
4、如何选择?
5、如何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