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贺安:侦查式辩护实务要点——刑辩无用论的突破与创新方法
课程介绍

侦查式辩护实务要点

刑辩无用论的突破与创新方法

主讲人

马贺安

资深前检察官

上海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建纬全国刑委会主任

清华大学法律硕士

澳大利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DRA)主任

 

一、侦查式辩护——从哪儿开始?

1、像侦探一样思考: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2、背景调查:掌握案件的背后与背景

(1)事件背景,以滥用职权案为例:一张付款单vs一篇新闻报道

(2)行业背景,以招投标罪辩护为例

(3)法律背景,以氯气泄漏案为例

3、确定计量单位——法律人要用科学思维

4、疑点的初探

(1)违背常理

(2)违背规则

(3)被告人坚持喊冤的

(4)被告人承认的,从头捋也能发现疑点

5、机械式拆解阅卷

6、侦查式会见——不寻求结论,只搜集信息

7、抓焦点,知任务——相当多的律师短板

 

二、细节的发现能力——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1、鬼遮眼现象

2、传输中的问题

3、如何增强观察能力?

 

三、侦查式辩护—找证人的注意事项与技巧

1、不找证人,你就被捂住了一只眼睛

2、勇敢迈出第一步

(1)法律的风险?

(2)被拒绝的风险?

(3)评估:7种证人的评估与询问技巧

3、第二步:分析证人对律师的疑惧

4、第三步:成功的询问从见面之前就开始了

5、第四步:融洽建立是一项必须的技能

6、第五步:问话的方式

7、第六步:可信度评估

 

四、侦查式辩护—现场勘察

1、一定要在现场下功夫

(1)知己知彼:了解公安是怎么工作的

(2)三种破案人员的职责

(3)现场:容易出错的地方

(4)鉴定:容易出错的地方

2、律师为什么要勘察现场

3、原则和方法

 

五、侦查式辩护—律师的调查

1、怎么搜?

2、去哪儿搜?

3、搜什么?

4、如何选择?

5、如何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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