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扬律师逐条解读刑诉法

第20条 基层法院管辖(对应检察院的级别,不影响侦查机关级别管辖,侦查行为合法性的审查) 2023年的加强规范提级管辖工作意见,重大案件问题 提级管辖申请结合刑诉法司法解释17条,需要下文书决定 检察院提前介入限于重大案件(检规则第71条,重大案件的询问合法性核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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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娅 · 1天前 · 第20条 0

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

立案管辖为职能管辖,分为公安、检察院、法院的三机关之间职能上的分工

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针对专门类型案件)

第19条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包括刑事诉讼法第308条,公安机关规程第14条,但要注意特殊的程序法,如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规程(告知罪名,目前查明的主要事实要告知辩护人,新规定的会对之前的有或多或少的突破和进步)。

公安内部的职能分工管辖,公安办案程序规定第25条,为了纠正违规,2020年9月1日的公安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14个局388个罪名,检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规定14个罪名,三个前提,对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中发现、针对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缺一不可,要求提一级立案侦查

互涉案件管辖分工,公安办理刑事案件规程第29条、30、31,规则为如果涉及监委案件以监委调查优先(29条,留置最长6个月,如果监委留置的罪名没有了怎么办?)

阅卷,首先需要核查被告人、证人或其他言词证据的复制粘贴情况

不采纳案例库的裁判规则要在判决书中说明不采纳的理由

没有移送有利材料程序违法,要落实到诉讼目标、诉讼利益上来

法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合规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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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娅 · 2天前 · 第19条 0

第16条(综合基本的出罪条款) 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应当撤销案件(侦查阶段),或者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或者终止审理(被告人死亡的),或者宣告无罪(法院审理阶段)这是法定的出罪条款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本质做了什么,找到一个衡量的标准)最高检的第50、52批指导案例,案号201、203(针对诈骗罪,兼职犯罪模式对未成年人具有迷惑性、诱导性,着重从目的、动机等主管方面和参与次数、持续时间、涉及金额等客观方面,区分责任、区别处置)、209(多次盗窃不批捕复议复核案、虚假诉讼不批捕复议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批捕复议复核案、组织卖淫不起诉复议复核案)

拿到案件,首先看行为是否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追诉时效、年龄、是否为纯自诉案件

第17条,首先考虑的点,1.翻译(资格属于适用回避的对象),刑诉法司法解释94条都不需要排非程序是直接不能用,办案规程是需要本人提供书面的声明(与少数民族的有区别);2.必须有三部分内容同步通报给所在国大使馆,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开庭的时间地点、是否公开审理、宣判的时间地点(刑诉解释479条),做无罪辩护、谈认罪认罚的比较低的担心检法不认的的都可以要求使馆人员旁听(不要去使馆到场也需要写书面放弃声明的),不要求到场有时候是谈认罪认罚的条件;3.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法院经审查认为探视不影响案件审理的),亲属可以探视,驻华使领馆工作人员也可以要求探视(人身、人权保障情况)。如果共同犯罪中有外国籍人,外籍批捕需层层上报省检再往上审批,非特殊案件(不涉及国家间外交重大社会影响)也需要批捕后48小时上报省检备案,所有都要上报,所以在批捕前一定要交请求不予批准逮捕律师意见,有上报和备案程序对于检会更为慎重,考虑同案量刑均衡问题,上一级检考虑不批捕的意见会相对大些

包括刑事和行政方面的豁免

第18条 如国之间无缔结条约,面劝回国是否被确保为自首,境外取证问题(网络犯罪的)证据审查问题(公安部有关于电子数据的提取扣押检测的规定)

退侦阶段的补侦,有手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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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娅 · 3天前 · 第16-18条 0

法庭发问、质证和辩论的逻辑呈现和基本原则:1.利他性原则;2.同一性原则。辩护人在法庭辩护设计的时候,在法庭上的观点是一致的(发问、质证、辩论三者的核心观点是一致的,适用法条、用常情常理、用证据讲一个被告人无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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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1.利他原则(谁能决定当事人利益,谁就是他),句句都说清楚了说在合议庭人员心里,说在点上

实现被告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对合议庭人员做背景调查,

侦查阶段,谁能决定当事人利益,谁就是他

必须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七种案件:十年以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案件)、无罪辩解的、供述不稳定翻供可能性较大的、案件事实证据存在较大分歧的、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及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疑难复杂(信访、舆论炒作风险较大的)在特定场所或用特定方式进行讯问的案件(在看守所进行讯问、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远程进行讯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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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条 诉讼权利保障。嫌疑人、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明文规定的权利32项,18项权利在侦查阶段和检察阶段+法院阶段权利)有权控告的权利来源,不脱离刑事诉讼的辩护工作。家属和律师高度配合(受案外因素影响较大、省市挂牌成立专案组、钱,有理有利有节去争取,保证回到法庭上讲规则讲证据讲道理)、辩护效果才会好、无罪化处理

最高检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2014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2016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2023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公安机关犯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2022

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2010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检瘦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最高检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最高检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最高检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2003

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2014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2016修订

最高检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第15条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规定、操作)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已经不能适用,无抗拒从严的政策,现在脱离本质运用,是刑事诉讼的灾难。被告人当庭翻供,公诉人非常愤怒,说被告人认罪态度极差加重处罚,抗拒从严违反无罪推定原则,96年刑诉法引入无罪推定原则之后就不能再出现“抗拒从严”。认定有罪的责任在侦查机关和检,当自己承认了,降低了侦查和检的证明标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内在逻辑与无罪推定,证据有问题程序有问题,是一个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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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娅 · 16天前 · 第14-15条 0

第13条 陪审制度  +刑诉法238条一审违规需发回重审第4款(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刑诉法第183条 合议庭组成  1.一审有陪审员,二审没有陪审员;2.单独法规组合、或者法+陪,陪审员人数有明确规定,7个组合时法+陪为3+4(在人民陪审员法里面有规定)

刑诉法司法解释213条 明确规定有关案件的第一审案件必须有人民陪审员+刑诉法238条二审时要求发回,也可以一审要求。什么时候提?从裁判文书上分析,有辩护人二审以这个提出要求发回,但是没有按照这个条款判决,主要理由认为是不属于“且社会影响重大”,这个变成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了,如果能论证成社会影响重大就可以在二审提,避免二审耍赖皮,1.研究起诉书直接有“社会影响重大”,有组织、涉众的,以子之矛攻其之盾;2.审理法院的类案有可能也会有类似案例表述;3.法院宣传案件的时候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旁听案件;4.开庭前,相关公众号有出来,一般就属于社会影响重大

必须要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案件,涉环境污染的案件(最高,应当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参加,案件事实涉及专门、3+7)、正当防卫案件(2020年,两高一部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20条,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检察公益诉讼(XX刑事附带公益诉讼,审判组织必须有人民陪审员、适用公益诉讼的规定)

既然人民陪审员是摆设,为什么一审要提?对当事人没有坏处就要提,硬刚到底案件,所有与被告人有利的都不让步,4个陪审员,有4次找到组成不合法的可能性,1.资格问题(第7条第4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不具备资格了);2.怎么查什么方面(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的答复);3.人民陪审员的回避,标准和审判员一样,当庭申请陪的回避就应当休庭,由院长决定(申请的理由,法律依据可以参考人民陪审员司法解释第9条,7人合议庭开庭前,应当制作事实认定问题清单,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权利)

人民陪审员法第17条 可以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申请的主体是刑事案件被告人,法院有权利可以决定,但应当有告知义务,规定在人民陪审员司法解释第2条)刑诉法的告知有两种形式:1.书面告知,由当事人签字确认;2.口头告知,并记入笔录书记员和审判员签字。如果审判人员当庭撒谎,符合应当回避的29条的条件

人民陪审员司法解释第3条 法院应当在开庭7日前确定陪审员,一并告知当事人。第9条,7人合议庭开庭前,应当制作事实认定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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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娅 · 18天前 · 第13条 0

第11条 审判公开、被告人有期获得辩护,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自行辩护权利、有获得律师帮助辩护,给被告人做庭前辅导(5次发言的机会,内容,如果遇到什么情况怎么做,不要争论,律师怎么做;什么问题要自己争取、什么问题可以不回答、回答技巧),二审不开庭法院一定会去提审)

刑事辩护全覆盖、检阶段也要全覆盖,对于有选择权的人来说可以选择法律援助律师之外的律师

第12条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之前都是无罪推定原则)刑诉法51条证明责任由检、自诉人承担;证明标准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不能排除则应当适用疑罪从无原则(刑诉法200条第3款无罪推定原则的延伸)怎么样用这一条?辩护方向、策越、理念的训练上。坚持无罪推定上去角度去考虑问题(基本原则和基本思维方式),告诉我真实的情况是什么,天然是从无罪推定去考虑,每一句话的表述去征求意见,所有指控有罪的证据进行怀疑(当然也要怀疑被告人的话,怀疑一切)

律师调取证据的风险,主要是证人证言,2个职业律师全程录音,做笔录全程留录音录像

2016年公安部和检的关于逮捕的社会危害性来考虑逮捕问题,逮捕的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有逮捕必要(社会危害性的对照)

诈骗和职务犯罪的立案前全部退还的,从轻处罚或部追究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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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娅 · 19天前 · 第12条 0

第十一条 审判公开原则。审判信息公开(结合司法解释221、刑诉法187)、审判过程公开(允许旁听,不允许记录录音录像,做过证人的人不能旁听,家属可以做证人,没有要求庭审直播,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加强法院审判公开工作若干意见》第15条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持有效证件旁听,因客观因素限制的应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第3条优先保障近亲属旁听的需要。有例外)、结果公开(无例外,刑诉法202条,对未成年人也应当公开宣告判决,刑诉法解释578条)+刑诉法238条,程序违法发回的后果,或者申诉再审条件的规定刑诉法第253条第(四),怎么固定违法性的证据问题

 

刑事辩护无用论。受害者习惯性效应,实验室的小白鼠,要争取,虽然无罪判决力低,有效辩护理想的结果不争取肯定没有。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无消灭制度)要求不允许组织人员旁听,即使旁听也不能传播案件信息,这是唯一的审判过程公开的限制性规定

公开开庭审理的起诉书和判决书可以给家属看,不违法也不违反律师规则,不能给案卷和起诉意见书

举证质证涉及个人隐私,公开和不公开之间的转换,刑诉法第188条和刑诉法司法解释第81条

询问录音录像(非法证据排除),刑诉法司法解释135条+81条转为法庭调查和质证的不公开进行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标准是有明文规定的,刑诉法司法解释有规定、聂树斌再审改判无罪的判决书论证排除合理怀疑

司法拘留没有案底

挂网逃,有程序要求,没找人直接挂程序违法

相对不起诉没有案底

签认罪认罚需要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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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娅 · 20天前 · 第11条 0

同案不同判、久拖不决,权利被侵害。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人民检察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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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 20天前 · 第1-3条 0

第九条 使用本民族语言(不包括方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法、检、公安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运用刑诉法司法解释89、94,是对于机关的义务,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没有自由裁量的空间,告知询问的义务、通晓和不通晓的解释,文盲需要逐字念给他听再签字不配翻译)

第十条 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不开庭书面审走过场、一审判决请示二审经研究后才判决、二审垂帘听审直接指挥,二审虚制化问题。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并且是连续的两级,上诉不加刑全面审查原则,完整的救济程序,虚制化就没有二审救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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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娅 · 21天前 · 第9-10条 0

第八条 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三个特点,全过程的法律监督,立案-刑事执行的全过程;全面监督,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进行监督;谁来监督监督者?)怎么利用该条,结合刑诉法177条,检的刑事诉讼规则第555条,只要提出就应当受理,及时审查依法处理。刑事手段插手民间经济纠纷,立案监督权力,要求公安说明立案的理由,如认为立案理由不成立的直接要求撤案,557、561条就是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看守所会见的刁难,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会见(第57条、557、561条,排除三类案件),通常是批捕后的2个月移送审查起诉,延长羁押期限的监督,不合理没有正当理由的,309、312条规定的监督,退补的内容并不重要,347条违反法律规定撤案;审判监督,提起公诉是否属于法律监督权?570-572条。谁能用检的法律监督权?551、555。找谁?第8条,捕、诉合一。不监督怎么办?第6条。什么形式找?39条,没有挑战就习以为常,要在专业上碾压才能平等对话。监督主体还有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检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第12条。

检的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同录,检可以调但是不会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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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娅 · 22天前 · 第8条 0

第四条

第五条 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针对外部独立,开协调会有倾向性意味着插手案件司法活动,内部独立,2012年2015年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条、39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负责,合议庭对汇报的事实负责、审委会成员对自己发表和表决负责,已经作了细化的划分,检的组织法第4、13条)

第六条 依靠群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三条原则是常识性的基本原则,贯穿始终的纲领性原则,事实、法律,是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才能认定构成犯罪,是证据法的延伸)

第七条 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障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目前高度配合、制约不够,律师和被告人很艰难,诉权的成长是有效监督,对三机关权力制约能有效保障被告人的权力,有排非、逮捕的批执分离、复议复核、有权要求依法纠正、制约的立法设计贯穿刑诉法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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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娅 · 23天前 · 第4-7条 0

我们适用的是同一部刑诉法,刑辩的武器、防御不法侵害的盾牌或护身符,79年制定、96年、13年、18年三次修订,一共308条,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也是权利来源。刑法是车、刑诉法就是四个车轮,知道、怎么用、还要用好。控、辩、审三方应当是平等的。保障每一个人活得有尊严。

第一章

第一条立法宗旨(具有刑法的工具价值)

第二条本法任务(总纲领性条款、程序价值)久拖不决、同案不同判、《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最高法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最高法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三条职权分工 各司其职的流水线,没有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裁判机构(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权利,不能后补一个立案手续抢管辖权,特别是经济类犯罪案件,先成立专案组指定管辖,抓人封财产在先)(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检察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条)(法院负责审判,不起诉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是不留案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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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娅 · 29天前 · 第1-3条 0

如何把刑事辩护做到极致——李扬逐条讲解刑事诉讼法

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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