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挂靠纠纷全流程实务指南
——从裁判规则到诉讼攻防的21个决胜策略
原高院法官解析司法逻辑+证据链构建
主讲人
邬砚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深耕建设工程纠纷裁判领域二十多年
出版专著《规则重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路径总梳理》
一、挂靠的判定规则
(一)挂靠的构成要件
1.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承揽并从事工程建设;
2.挂靠人实质上独立经营;
3.挂靠人最终自负盈亏。
(二)挂靠的“伪”构成要件
1.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无产权关系
2.挂靠人不是被挂靠人的工作人员
3.挂靠人须向被挂靠人缴纳挂靠费
(三)挂靠之高借低、同级互借
(四)挂靠的法律性质
1. 委托说的优缺点与征成路径
2. 承包说的优缺点与征成路径
3. 托管说的优缺点与征成路径
4. 借权说的优缺点与征成路径
(五)挂靠与转包的区别
(六)挂靠与内部承包的区别
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挂靠关系
(一)挂靠协议的效力
1.无挂有:无资质的个人挂靠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2.低挂高:低资质的施工企业挂靠高资质的施工企业
3.同级挂:资质等级相符的施工企业借用对方的名义承揽工程
4.高挂低:高资质的施工企业挂靠低资质的施工企业
(二)挂靠关系的性质
三、挂靠施工纠纷的四种裁判模式评述
(一)“合同相对性说”
“合同相对性说”的规范依据
“合同相对性说”的制度缺陷
(二)“区分发包人是否知情说”
“区分发包人是否知情说”的底层逻辑
“区分发包人是否知情说”的司法政策源流
“区分发包人是否知情说”的四大缺陷
“区分发包人是否知情说”的举证要点
(三)“共同承包说”
“共同承包说”的优势
“共同承包说”的不足
(四)“挂靠人单独承包说”
“挂靠人单独承包说”的理论依据
“挂靠人单独承包说”的法律后果
“挂靠人单独承包说”的举证要点
四、工程款债权的三种追索路径分析
(一)被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合同相对性说”下的被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区分发包人是否知情说”下的被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共同承包说”下的被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挂靠人单独承包说”下的被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二)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何种裁判模式下挂靠人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挂靠人直接向发包人追索工程款的结算标准
被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结算协议能否约束挂靠人
结算时对挂靠费如何处理
(三)挂靠人向被挂靠人主张工程款
挂靠人是否有权依据挂靠协议向被挂靠人主张工程款
何种情形下被挂靠人应向挂靠人支付工程款
五、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发包人的责任
六、与挂靠有关的其他问题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