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目标公司提供担保,审查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决议,以及相关人士是否有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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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主体:增资协议中主体有些情况下并不包括所有股东

过渡期损益:明确过渡期损益的归属,由转让方承担还是受让方承担,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或亏损情况考虑由哪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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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企混改政策解读和现状

1+N

中央指导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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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并购业务怎么来?
  • 常法客户和长期合作客户衍生的并购业务
  • 所内及所外律师同行推荐
  • 券商、会计师、评估师及咨询机构等合作伙伴推荐
  • 客户因并购律师丰富的经验、行业地位自己找上门

2.如何组队

(1)小规模的并购项目如何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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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可能产生的影响企业经营税收优惠的风险:

e.g:高新技术企业要求高新技术收入60%,如果大额并购得到的收入使高新技术收入占比小于60%,会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解决手段:设立子公司与孙公司,用孙公司作为标的企业,此时并购收入归于子公司,不影响母公司收入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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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

1. 相当于卖资产

2. 相当于取得股息、红利

 

资产收购土地增值税:

规避手段:避免收购标的公司100%或单一主体100%收购标的公司股权。

税务机关内部口径:若100%股权收购对应的资产大部分为土地,视为土地资产买卖,征收土地增值税。

征收土地增值税对纳税人的保护:税率高,分段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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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主体:

因为国内投资的公司资金不足,根据当时的规定外商投资的境内公司一定要有投资字样,才能接受境外股东的资金作为股权收购的资金。P集团境内公司不满足。

 

无法预付款:

P集团要办完营业执照、做完外汇登记,卖方开设资产变现专用账户,P集团才能往前述账户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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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主体:

1. 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不便;跟上市公司构成轮胎业务同业竞争

2. 上市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间来不及;锦湖轮胎营业一般,跟上市公司并表对上市公司影响不好。

所以采取设立并购基金收购,避免上述问题。

 

SPV:

1. 如果在跟标的企业所在地又税收协定的地方建SPV,可以享受分红和其他时候的税收优惠。

2. 如果计划在境外做资产处置,直接在拟处置地设立SPV,处置方便。

3. 境内SPV:《跨境并购通知》规定了合伙企业不得作为跨境并购(ODI)申报主体。

 

未决诉讼:

约定卖方补偿

 

工会阻挠:

约定期限内拿不到工会同意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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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协议:

1.并购标的

2.估值方式及价格

3.义务及权利

4.尽调成本

5.并购的前提条件

6.排他权

7.保密义务

8.协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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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注要点

1.具备独立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五独立。

2.权属清晰,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策前标的资产需权属清晰

3.持续盈利能力,标的资产具备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能够为上市公司股东带来丰厚回报。

4.合规性 业务模式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重大资产重组中上市公司律师可以做点什么?

1.法律意见,准备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法律意见书以及根据交易所、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出具反馈意见的回复。

2.交易方案,协助制定交易方案,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

3.三会文件,协助上市公司起草三会文件以及信披文件。

4.交易文件,代表上市公司参与商业谈判,起草交易文件及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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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协议收购、间接收购、放弃表决权、协议收购门槛5%

要约收购:部分要约、全面要约,要约门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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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收购和股份权益变动

1.何为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为了获得或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上市部函[2009]171号)
2. 上市公司收购与股份权益变动法律体系
证监会条线:
《证券法》(2019年修订)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特股份行为指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才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2. 上市公司收购与股份权益变动法律体系(续)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8号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9号 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
国资委条线: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商务委条线: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要约收购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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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1.建议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避免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3.避免资金来源违法(例如:骗取银行贷款)

4.妥善保管大额资金来源凭证(如借款合同、转账凭证,以便日后IPO备查)

5.若作为主要股东以股权质押

 

设置退出机制

1.触发情形

开出、辞退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触发处分的

失职渎职、受贿、贪污、盗窃,泄露商业信息和技术秘密

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

 

2.退出价格 

入股价格,当期账面净资产值最近次资产评估价三者孰低

如转让给国有股东,转让价格不得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无过错性退出

触发情形

公司裁员而离职

退休

调任

丧失劳动能力或出现其他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的情况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退出价格

入股价格加上一定比率的溢价

入股价格、当期账面净资产值、最近次资产评估价三者熟高

如转让给国有股东、转让价格不得高于上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设置退出机制

1.直接转让给其他合适的激励对象

2.预先设立激励池,由LP/GP代持

3.由剩余的LP按出资比例接受

4.由大股东接收

5.引入外部投资方接收

 

注意事项

引入外部投资方接盘会破坏员工持股计划的闭环原则

若公司经营不善,会面临无人接盘

管理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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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股权设置

资源换出资的路径:

表决权和分红权比例倾斜

非同步出资+分红/薪酬用于出资

高溢价增资

 

A公司对“S团队合伙企业”的监管--LP(A)的一票否决权

S团队GP\LP的变更、引入和退出

修订和补充合伙协议

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新增)

 

预留未来激励份额:

预留份额,避免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

通过GP确保一致行动,增强控制力,应对股权融资导致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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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不规范持股方式

1.股权代持:对登记股东和实际股东双方皆有风险,股权归属不清晰,容易产生争议,对IPO有不利影响

2.持股会 职工、工会持股会不是适格主体,对IPO有不利影响

3.口头约定,缺乏证据,难以举证,承担举证不能之后果。

4.约定与登记不一致,未经登记无法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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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含风险的股权结构

1.一人有限公司

面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风险

2.平均分配股权结构

面临公司决策困难,陷入僵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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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如何既保留控股地位又获得股权融资。

1.明晰各方股东在企业中的地位和权责

主导方是谁

资源、资金、技术谁负责?

如何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2.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分配的基石

如何促进公司发展

如何避免决策僵局

3.对股权融资有重大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有无持股

出资有无瑕疵

有无权属纠纷

控制权是否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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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权利

股东会,作为大股东,为获得股东会的控制权,除公司法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外,尽量把决议事项放在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如作为小股东投资方,因持股比例较小,虽不能控制股东大会,单科联合其他小股东争取佛决权,且尽可能把重大事项放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董事会 董事会席位的占比和审议事项的表决机制相结合,关系对董事会的控制或者一票否决权。

监事会 无实质性权利,但如未能获得董事会席位,获监事会席位也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总经理 公司章程可对总经理职权进行约定,主要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会权利分配原则

公司法定+章程约定原则

公司法明确对三会的职权进行规定,章程可以在法定基础上增加三会权力

抓大放小原则,重大事项,如事无巨细都上股东会或董事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避免权力放任,重大事项放股东会和董事会决

定量分权原则 对外投资事项、资产出售和购买、签署业务合同、对外借款、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可区别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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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

股权补偿型

业绩未达成,则实控人转股 

现金补偿型

未能完成业绩目标

投资方要求现金补偿,不调整股权

股权回购型

约定期限内未上市,投资方要退出,要求原股东回购

对赌对象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赌

对赌协议的义务主体未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就投资方与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的对赌条款,如果该等

现金补偿

明确规定目标公司没有利润或者虽有利润

 

九民纪要后对赌条款的设计建议

在设计对赌条款时,仍然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赌为主

虽然九民纪要肯定了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条款的有效性,但鉴于其具体审判实践尚不明确,我们建议投资方在设计对赌条款时仍然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赌为主

目标公司提供担保时:审查章程+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决议,是否回避表决。

目标公司对赌条款,注意事项

股权回购型对赌:减资事项的额一直行动或表决权委托

金钱补偿型对赌: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对大量资金需求的初创期公司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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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售权作用

出售少数股权未必有人有兴趣,出让控股权可获得溢价

借助转卖权利,给创始人股东施加压力

2.共同出售权

防止创始股东退出公司

在拟授股权中获得部分收益

3.反稀释

保护投资人的股权利益被后续融资不合理稀释,从而出局

激励创始股东良好经营公司保证企业增值

4.优先清算权

保证投资人在退出时损失最小化,做到旱涝保收

在公司被收购、出售控股股权或出售主要资产等视为清算的情况下,也能获得一个比较理想的回报。

5.优先购买权

公司发展前景不错的情况下,增持公司股权

防止不必要或不受欢迎的股东进入企业

6.优先认购权

保护股东的比例性权益,防止股权被稀释

提高公司融资效率

7.优先分红权

取得稳定回报

限制公司分红与创始股东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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